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地产管理所:
现将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取消转移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韶市发改函〔2015〕88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管辖单位遵照执行。
原始兴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县房地产测绘收费标准的通知》(始价函
〔2014〕
16
号)同时予以废止。接通知后请到我局换领或注销《收费许可证》。
附件: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取消转移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韶市发改函〔2015〕88韶关市发改函【2015】88号.zip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