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价[2014]4号
关于调整我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批复
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
《关于要求调整始兴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申请》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林业中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95号)和《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及《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855号)有关规定,同意调整我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1。
三、本通知于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14年8月31日止。接通知后请到我局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中介服务收费),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实行亮证收费。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收费公示工作。
附件:1.始兴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物价局、县政府办、县林业局、县地税局
附件1:
始兴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档次 |
计费额度(万元) |
差额计费率(‰) |
备注 |
1 |
100以下(含100) |
10 |
此标准为不含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误餐补助等的收费标准,有关差旅费用由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
2 |
100以上-1000(含1000) |
4.5 |
|
3 |
1000以上-5000(含5000) |
1.5 |
|
4 |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
1 |
|
5 |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
0.2 |
|
6 |
100000以上 |
0.15 |
收费说明:
1.计件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2.计件收费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按上表规定的分档差额计费率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经评估双方协商,评估收费总额可上下浮动20%。
3.对无形资产、企业上市、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的资产评估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根据评估项目、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档次 |
计费类型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助理人员 |
500元/小时 |
1.计时收费标准实行按档收费,经评估双方协商,每档可上下浮动20%。其中,证券评估业务收费可上浮30%。 2.此标准为不含开展业务所需差旅费、误餐补助等的收费标准,有关差旅费用由机构与委托方另行约定。 |
2 |
注册评估师 |
1000元/小时 |
|
3 |
合伙人、部门经理 |
1500元/小时 |
|
4 |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 |
1800元/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