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幼儿园:
近期,根据群众反映幼儿园收费问题,经我局重新审核发现,我县部分幼儿园2015年春季提供的收费备案监审材料(审计报告)存在篡改情况,并由提供审计报告的韶关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证实。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幼儿园2015年春季已申请我局备案的14份收费备案文书予以废止。请各有关幼儿园对已废止的备案文书停止执行,不得作为价格行政管理的依据。并在收到本通知后于4月8日前提供真实的监审材料(审计报告)给我局申请重新审核备案,逾期按上次备案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多收缴的保教费,请相关幼儿园于4月15日前按与新备案标准或上次备案的保教费收费标准的差额退回给缴费者,逾期未退还的多收价款,按违法所得论处,本机关将依法对相关幼儿园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废止的幼儿园收费备案文书目录
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