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广东旭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选址于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年产3万吨特种玻璃、300MW太阳能光伏组件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933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厂房、办公楼、综合楼、雨污分流设施、生产废水回收三级沉淀池及循环利用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主要原材料为:浮法玻璃、晶体硅电池片、PVB、玻璃;主要生产设备有: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钢化机、层压机、空压机及中空生产线、合片生产线等。项目年产300MW太阳能光伏组件暂未投入生产,不在此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内。该项目经始兴县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5月7日以《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始兴县和源天成塑胶有限公司年产50吨注塑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始环审〔2014〕17号)批准其环评文件。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了相关环保设施,制订了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论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未超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通过车间抽风系统强制通风,由于量少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未开展相关检测。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围四个界外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沉淀池污泥等经收集后外售于玻璃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环境管理检查
该项目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得到落实;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配备了环境管理专职及兼职人员;环境保护档案齐全。
四、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该项目的环保手续齐全,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现场检查组建议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
1、加强对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各设施长期处于稳定的运行状态,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2、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严格按环保要求,实行雨污分流,加强对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的管理,杜绝生产废水外排。
3、加强对玻璃边角料、沉淀池污泥等固废的管理,经收集后定期交玻璃厂家回收再利用,严禁将玻璃边角料、沉淀池污泥混入生活垃圾。
4、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口及标识牌,严格按规定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并按有关规定要求治理解决。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6日在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股
联系地址: 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邮政编码: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