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始兴县城南镇任安兴猪场(始兴县雷公坑猪场)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选址始兴县城南镇胆源村,新建年存栏600头肉猪养殖场项目。该项目工程内容有猪舍、办公室、职工宿舍、沼气池、沉砂池、调节池、沼液贮存池、堆粪场等。该项目养殖区周边100m范围内无任何环境敏感点,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该项目经始兴县环保局于2013年11月15日以《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始兴县城南镇任安兴猪场(始兴县雷公坑猪场)常年存栏600头肉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始环函〔2013〕91号)批准其环评文件。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了相关环保设施,制订了相关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论
(一)废水
该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设施有沼气池、沼液贮存池、调节池、沉砂池及鱼塘等。养殖废水经沼气池、沼液贮存池等处理后用于果林、周边农田浇灌以及鱼塘用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鱼塘用水及周边果林灌溉,不外排。配套消纳土地约240亩。
(二)废气
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周界外浓度两天的浓度均未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的排放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产生的猪粪及沼渣清理堆放在有防雨、防渗设施的堆肥场(约60 m3),经高温堆肥杀菌及喷药杀菌后用于果树施肥及农户还田;项目建有安全填埋井一个,深约4m,直径约1.2m,带有井盖,为密闭状态。
(五)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按实际需要配套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目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经调查,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均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的记录。
(六)卫生防护距离
该项目满足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要求
1、规范沼液利用方式,要求通过管网输送利用,严禁直接通过没有硬化及防渗措施的渠道进行输送,不得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2、进一步完善堆粪场围挡和避雨措施,建议对现有围墙进行加高和完善,确保雨污分流和避免猪粪对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
3、完善安全填埋井标识,加强管理,搞好猪舍卫生,对病死猪要及时清理消毒,严格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4、进一步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所有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同时加强管理,确保化粪池、沼气池、沼液贮存池等不发生渗漏或溢流等,杜绝废水外排事故的发生。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6日在始兴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始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股
联系地址: 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邮政编码:512500
联系电话:0751-6973009
始兴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