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一季度“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我县的有关要求,我单位进行对“三公经费”了自查,主要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县市市场监督部门到我局的工作检查及业务交流餐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主要用于打假执法检查、特种设备执法检查车辆的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
四、会议费:无。
经自查,我单位没有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管制度。经查,我局一直以来实行严格的统一调度,严格控制使用范围,严禁公车私用,双休日、节假日不值班的车辆一律入库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