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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8 18:27:4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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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8日在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韶关市审计局局长 钟定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去年以来,韶关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韶关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要求,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政府投资工程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开展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从体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不断增强,财政改革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坚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经济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全市财政部门逆势而上,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努力开源节流,用好政府债券,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聚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加大加快对精准扶贫、污染防治、社会保障等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的投入,强化督办落实,督促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市级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提高,从严控制一般行政性经费和三公经费增长,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市十件民生实事资金2.36亿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安排资金1.34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建设。大力支持教育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市财政继续安排市区教育资源整合资金7,421万元,重点支持广东省松山职业技术学院迁建、韶关学院医学院迁建、韶州中学新建、广东北江中学扩建、市一中初中部建设。

——聚力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我市积极推进土地储备预算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成功争取成为全省唯一地市级试点。成立了韶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以及协税护税、土地储备预算管理试点、预算绩效管理、数字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改革水平。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对市财政局组织执行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市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2.7亿元、总支出141.8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89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8.35亿元、总支出48.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3亿元,总支出2.1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1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84.81亿元,总支出164.8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9.92亿元,年底滚存结余96.1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市财政局加强财政管理,加大财力筹措,加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市财政局将部分非税收入结存在财政专户未上缴国库,少列预算收入2.56亿元;是市财政局将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资金拨付至业主单位实有账户,虚增财政支出1.49亿元;是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少列财政资金注入企业资本金(股权投资)形成的资产和权益3.2亿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市人社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用于支持就业创业工作资金滞留在专户;二是市人社局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政策落实不到位,7,416万元预算资金未安排使用。

3.其他方面。一是部分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交叉重复,三个基金投资方向均包含医疗健康领域;二是市财政局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合作方的出资额仍未足额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采取现场审计和大数据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及项目绩效方面。一是11个单位共18个预算项目推进缓慢,中央、省级专项资金1.69亿元执行率低,未能发挥效益;二是3个单位项目推进慢,预算执行率低,涉及金额3,661万元;三是6个单位共19个政府采购项目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2,855万元。

2.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个别单位违规挪用专项资金合计75.8万元,分别用于制作大型商业广告牌获利及经费开支;二是个别公司违规挪用财政专项资金8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方面。一是个别单位违规向2家下属单位转嫁培训费用、临聘人员工资以及挤占下属单位利益,涉及金额30万元;二是个别公司20166月至20196月伙食补贴,挤占下属单位利益,涉及金额11.4万元。

4.财经纪律方面。一是5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分别存在无公函接待、报账无接待清单、接待陪同人数超规定等情况,涉及金额126万元;二是个别单位公职人员违规领取评审费,涉及金额3万元;三是个别单位经营性收入316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县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10个县(市、区)2019年度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0个县(市、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较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收支真实性方面。一是2个县部分非税收入滞留在非税专户,少列财政收入4,538.5万元;二是1个县通过挂账方式,少列财政支出2.83亿元;三是2县将国库资金以拨作支拨入镇财政所代管账户,虚增财政支出4.43亿元。

2.预算编制合法、规范性方面。2个县预备费设置不合规,均未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3.预算执行方面。一是1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单位,也未下达给预算单位;二是1个县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9亿元;三是1个县未及时征收54个一级预算部门所属期为2018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方面。一是1县财政专户中清理存量资金未及时缴入国库管理,涉及金额1,589.78万元;二是1县因项目未落实到部门或无对应项目,造成资金沉淀1,048万元。

二、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对韶关市20182020年度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资金使用绩效和新增投资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20192020年度第一季度新增政府债券使用情况和市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管理方面。市本级5个专项债券项目融资平衡方案编制不合理,未能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涉及债券资金2.86亿元。

2.项目绩效方面。市本级及3个县区8个项目部分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使用效率不高,涉及资金1亿元。

3.其他方面。一是2个县11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申请债券资金分配调整,涉及债券资金6,765万元;二是1县未按要求研究选取债券项目,上报38个子项目中有22个子项目未及时完成立项工作。

(二)韶关市2019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审计

组织对韶关市2019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韶关市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推进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9个县以前年度扶贫资金闲置;二是9个县扶贫资金及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未及时拨付,留存时间最长达12个月;三是1县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使用进度慢,截至20198月底仍结余852万元。

2.扶贫项目推进及绩效方面。1县扶贫资金投向不精准,入股水电站扶贫项目效益差,涉及金额1,714万元。

3三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及脱贫成效方面。一是市人社部门未及时停止发放90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死亡人员养老待遇,涉及金额32.8万元;二是6名非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免学杂费补助,涉及金额2万元;三是38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5名全户18岁以下预脱贫人员危房未完成危房改造。

4.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方面。一是截至20199月底,韶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比例为69%,年底完成任务难度大;二是2个县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滞后,农村厕所革命建设任务完成率低;三是1县农村垃圾治理和卫生设施建设滞后,未按时完成农村垃圾各项无害化处理改造措施,资金使用率为32%

(三)韶关市20172019年水污染防治情况审计

组织对韶关市20172019年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管网建设,各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贯彻水污染防治政策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韶关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提升,全市水环境生态得到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防治生活污染方面。一是市区污水管网系统建设滞后,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加重城市水体污染;二是12019年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在多次被通报的情况下建设进度仍非常缓慢;三是1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四是入河排污口监管审批不到位,有109处未取得排污许可,有121处未对排污水质进行监测

2.防治工业污染方面。一是我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率仅为58%;二是3个县区未按市政府要求在20199月底前完成剩余37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三是3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分别存在闲置或未正常运营的情况。

3.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方面。一是村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196月底全市整体完成率仅为22.45%,剩余在建、未建污水处理设施9006座;二是全市未构建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系统,仅2019年第三季度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遗弃田间数量约为165.2吨,遗弃率达54.7%,存在土壤、水质污染风险。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稳就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全市稳就业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重视就业创业工作,抓好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培训补贴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市人社局向70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11万元;二是市人社局向2人重复发放技能晋升培训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两种补贴0.8万元;三是1个县超范围向2名全日制在校生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0.4万元。

2.稳岗补贴政策落实方面。4家劳务派遣公司截留用工企业稳岗补贴,涉及金额14.2万元。

(二)降费减负及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降费减负以及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降费减负及清欠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方面。一是1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违规收取涉企卫生监测费,涉及14家企业1.7万元;二是1个县房地产管理局违规收取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房转让手续费,涉及80.2万元。

2.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一是1个县医院拖欠医疗器械、药品和耗材等款项513.6万元;二是1个县妇幼保健中心拖欠设备款4笔合计44.3万元。

四、绩效审计情况

为促进公共财政职能充分发挥,全市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重点组织对山水林田湖草专项资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科技计划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等4项资金二次分配和相关政策落实方面开展绩效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积极推动项目政策落地,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资金方面。一是项目实施主体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统筹推进试点工程项目缓慢,资金支出率仅为21.37%;二是个别财政部门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及时,影响项目推进,如1个县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资金从申请到支付完毕长达56天;三是部分地方统筹项目资金用于美化亮化、旅游景点开发等工程,超出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范围,涉及19个子项目6,510万元;四是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的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开发试运行工作延迟5个月,仍有40%的功能模块未完成。

(二)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一是4个单位履职不到位,未及时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或制度。二是市国有韶关林场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项目前期立项推进不力,省级涉农资金2,000万元仅支出94.63万元;三是1个县涉农整合资金拨付不及时,如2019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从申请到最终拨付长达112天;四是1个县2019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在未达到施工进度情况下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涉及资金3,082万元。

(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方面。一是市科技局立项初审把关不严,对不满足申报条件的2个项目和单位仍然进行推荐申报;二是市科技局在未说明理由的情况下,对评审专家已出具建议不予以立项等负面评价的2个项目仍给予立项;三是市科技局对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未按规定对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其中20182019年度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全部未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四是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缺乏系统有效的跟踪管理措施,项目结题率低,20172019年到期的事前补助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率仅为18.42%

(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方面。一是市工信局未按规定分档确定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事后奖补比例,涉及金额4,617万元;二是韶关市未完成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出绩效目标。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社保基金、省级水库移民资金、市区第三批农贸市场改造专项资金等3项民生项目资金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县两级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推动民生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市社保局向已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发放工伤津贴22.6万元;二是市社保局未正确履行审核职责,向已死亡人员账户发放社保待遇75万元;三是11名人员在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间重复参保。

(二)水库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省级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在市本级滞留,涉及资金114万元;二是4个县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不符合上级要求,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涉及金额3,856万元;三是1个县2019年度省属水电厂水库移民资金项目未及时编制项目预算,有11个子项目均在签订施工合同甚至项目完工后才编制项目预算。

(三)城区农贸市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市商务局牵头实施的第三批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推进缓慢,1,029万元财政资金滞留在财政部门。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经营决策与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国有企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承接政府工程投资建设、积极整合各类资源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

1.金融资产存在损失风险或已造成损失。3家经营小额贷款和担保业务公司,由于风险控制不到位、贷款审批不严,分别存在金融资产损失风险或已造成损失,涉及资金1.3亿元。

2.投入工程款存在损失风险。一是2个工程因项目停工或进展缓慢,造成8,803万元垫资款难以收回;二是1项目完工5年仍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手续及投入运营,投入902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3.违规对外投资或借款。一是1公司违规对外投资600万元,投入近5年无收益,剩余260万元投资款未按期收回,且无法提供投资决策依据;二是1公司违规对外借款2,627万元,剩余2,277万元逾期未能收回,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三是1公司违规出借财政环保扶持资金2,500万元,截至2019年末仍有1,000万元未归还。

(二)遵守财经纪律以及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1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涉及金额40万元;二是1公司套取资金用于业务接待,涉及金额53万元;三是2个单位存在公款吃喝以及购买高档烟酒礼品等问题,涉及金额96万元。

2.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一是1公司建筑材料采购未执行公开招标程序,涉及金额6,179万元;二是1公司违规接受不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权承包投标,未执行采购程序,涉及金额807万元;三是1公司对外借款行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审批、抵押登记等程序,涉及金额1,427万元。

3.项目推进缓慢。由于前期调查研究不充分、谋划论证不充分、选址不合理等原因,市旅投集团实施或承接的14个重点建设或投资项目推进缓慢,仅完成估算投资总额的1.45%,全面完工项目仅1项。

七、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土地储备、金融集聚区项目征地拆迁情况审计。

(一)韶关市20182019年度土地储备情况审计

组织对韶关市20182019年度土地储备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土储中心基本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协调两区及相关部门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土储计划编制实施方面。一是市土储中心未按时完成编制市本级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影响土地收储工作开展;二是市土储中心7个项目暂缓收储未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审议通过,也未报请市政府批准,涉及面积3199亩;三是市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落实缺乏延续性,2018年度未完成的项目未列入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涉及263973亩。

2.土地收储资金方面。土地收储实际预算资金与土地储备需求资金供给矛盾突出,土地收储实际预算安排资金不到总需求的25%,导致部分项目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支付补偿款,涉及金额5.61亿元;11宗城市提升项目因资金短缺被暂缓搁置,涉及面积1482亩。

3.单位部门履职方面。一是2区政府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地块清表交地工作,造成土地出让金4.32亿元未能及时收缴入库;二是浈江区政府在东环线片区项目储备地内坟地迁移问题历时5年未解决,武江区政府未能及时解决6814亩留用地缺口问题;三是3个单位未积极配合和推动土地收储工作。

(二)韶关新区金融集聚区项目征地拆迁情况审计

组织对韶关新区金融集聚区项目征地拆迁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武江区和西联镇政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金融集聚区内征拆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征地补偿范围与标准方面。一是西联镇政府在未经同意情况下套用室内装修项目补偿未装修房屋,多计补偿金额1,585.33万元;二是个别补偿项目套用标准不准确,多计补偿金额128.89万元;三是部分征地补偿协议证据不实、房屋信息不清晰,存在同一张照片出现在不同补偿协议的情况。

2.单位部门履职方面。一是西联镇政府履职不到位,征地拆迁补偿款拨付未经镇政府集体讨论决定,涉及金额3,234万元;二是西联镇政府在拆迁服务合同期满未续期及履行相关程序的情况下,委托原拆迁公司开展房屋征拆工作,涉及拆迁服务费428万元。

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南华大道(原禅意大道)工程项目、韶州大道工程项目、铜鼓大道工程项目、大南华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滨江商务中心建设项目、韶州师范分院迁建项目等6个重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查阶段性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及基本建设规定程序执行情况、征地拆迁情况等。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建设任务,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工程招投标方面

12个项目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一是1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先实施后招标、监理公司先进场后招标,招标流于形式;二是1新建工程建设规模变更后未重新核准,且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与投资规模不一致,涉及金额2.55亿元。

23个项目的部分事项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一是韶州师范分院迁建项目建设单位将已完成但未进行招标的建设内容纳入迁建项目EPC招标中,涉及金额615万元;二是韶州大道项目(浈江段)在选定征地拆迁服务公司时未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涉及金额439万;三是南华大道前期监理工作未通过公开招投标,直接委托监理单位,涉及金额100万元。

(二)工程造价方面

16个项目存在虚高工程量问题,涉及金额4.34亿元,多支付工程进度款8,179.91万元。

23个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编制不合理。一是南华大道改扩建工程估算不科学,概算超估算31.82%,其中:建安费超估算41.46%;二是韶州大道项目建安工程费投资概算11.83亿元,施工图预算12.7亿元,施工图预算超概算8,720万元;三是韶州师范迁建项目实际投资比投资估算金额少1.04亿元,估算偏差率30.78%

(三)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

1.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程序不规范。一是6个项目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均不到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不全、办理滞后;二是南华大道新建、改扩建工程概算未按规定送审,大南华项目直到主体结构基本完工仍未出具概算和预算,滨江商务中心项目未进行初步设计及审查。

22个项目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一是韶州师范分院迁建项目施工单位将体育馆网架工程及周转材料违法分包、再分包,涉及金额2,504万元;二是大南华项目合作方违规将工程勘察业务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涉及勘察费437.82万元。

3.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存在质量缺陷。一是南华大道项目公路沥青面层预留厚度与施工图设计要求不符;二是韶州大道工程混凝土管管道部分路段开挖未放坡,现场回填中粗砂深度不够,不符合图纸要求;三是铜鼓大道部分人行道透水环保砖厚度与设计要求不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

九、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2019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单位未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的理念,未能做到依法理财、为民管财,重预算、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仍不同程度存在;统筹财力思路不够开阔,未能有效统筹政府资产、债券资金和社会资本等各类资源。二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法等财经法纪禁止性规定,内控制度不健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违规出借使用财政资金、违法处置国有资产等行为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单位对政策研究不深不透,对项目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预算审核把关不严,申报预算随意性大,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不够,预算难以有效执行;一些部门单位缺乏责任担当,促进发展的前瞻性、系统性不够,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布局等准备工作不扎实,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见效。为此,审计建议:

(一)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进一步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改变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现象,改进绩效评价管理方法,发挥绩效激励约束作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理顺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加强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库建设等重点环节的衔接协调,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二)加快落实民生政策和资金。按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资金拨付统筹,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确保各项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抓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把改善环境质量与推动绿色发展更好结合起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统筹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职能部门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确保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到位;加快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进度,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国企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国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落地的及时性、便利度和精准度,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四)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强化项目概算、预算审核,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把工程质量关。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情况,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06月底,相关单位通过采取上缴国库、补征或退还税费、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7.16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2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调配各类资源资金,积极稳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市审计局迅速派出11个审计组、组织104名审计人员,对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坚持大数据审计与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04月,重点审计了8,289万元财政资金、1,002万元捐赠资金,对8,550万元专项再贷款资金进行了逐笔逐项核查,延伸审计了18家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及189家政府机构和单位、7家企业和7家金融机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韶关市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务实进取、奋力争先,为我市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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