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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关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9-08-28 00:00:00 来源:黄欢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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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8日在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陈大川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韶关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要求,积极转变审计理念,利用大数据等新型审计手段,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增强底线思维,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三大攻坚战”战略决策部署落实,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有效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不断增强,财政改革不断推进,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有效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实体经济降本增效。加快财政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明确资金拨付时限,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认真研究政策,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相关生态指标工作取得重大突破,韶关市成功入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全国试点工程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10亿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多措并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

——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加强债券资金全过程监管。重点支持重大项目,推动项目落地。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对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基金、市属国有企业等存量资金进行盘活清理,对两年以上的省级结转结余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统筹收回,调剂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急需资金项目。
  ——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激励和约束措施,制定综合考核结果运用管理办法;开展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积极探索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出台存量债务化解实施方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对市财政局组织执行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市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5.85亿元、总支出110.9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4.9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2.31亿元、总支出32.0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2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3亿元,总支出1.5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7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11.48亿元,总支出113.76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28亿元,年底滚存结余70.7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着力组织收入,加强重点领域支出,较好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偿债风险金专户、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世行贷款专户截至2018年末存款余额3.76亿元,远低于应结余资金11.37亿元,财政专户资金被占用7.61亿元,主要是以前年度财政专户垫付新城建设资金未清理;二是上年度结余预拨经费在年终前未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涉及金额1,000万元;三是世行贷款专户、预算外专户中企业破产清算收益等3项收益未缴入国库列收入,涉及金额1,588万元。

2.部分单位未及时足额收缴非税收入。一是原市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未及时征缴土地出让款等非税收入,涉及金额342万元;二是市金财运营公司未及时足额上缴安置补偿款,涉及金额333万元;三是市物管中心将2018年第四季度市场租金234万元延缓至2019年收取;四是4家单位共计21处出租物业未纳入统管,租金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5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市国资委外聘人才津贴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2017年及2018年年初预算均为200万元,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二是市社保局2018年多发放稳定岗位补贴96万元;三是部分社保专户未严格执行优惠利率计息。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首次组织对市级251个预算单位开展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利用大数据审计手段,重点或延伸审计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公路局、莞韶园管委会、市代建局、市委党校、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市田家炳中学、市中医院。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预算单位普遍重视预算编制和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单位个别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市环保局、莞韶园管委会预算项目执行率低,分别为46.7%、26.33%、48%。如,原市环保局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117万元,截至2018年末仍有3,260万元未支出;二是市公路局、市中医院4个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推进不力,预算执行率低于40%。

2.市代建局部分工程项目推进缓慢,建设资金在市代建专户形成闲置,其中市区教育资源整合项目部分资金闲置时间超过1年。

3.其他方面的问题。一是14个一级预算单位未按要求纳入地方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二是市田家炳中学场地租金和食堂承包费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三)县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10个县(市、区)省级财政支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情况,截至2017年末财政挂账事项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0个县(市、区)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较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省级财政支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一是新丰县将县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以拨代支拨到镇财政所;二是9个县143间村卫生站未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7个县106间已建成村卫生站未投入使用,南雄市13个村卫生站没有村医执业;三是4个县未按规定时间发放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最长比规定时间延后4个月。

2.省级财政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一是乐昌市、仁化县、翁源县山区农村教师补助方案不够科学合理,未综合考虑学校到县城距离、教师工作年限、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等因素;二是始兴县、新丰县山区农村教师补助资金配套不到位,涉及金额769万元;三是5个县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专项补助资金6,857.09万元滞留县和镇的财政部门。

3.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方面的问题。一是4个县为减少账面存量资金、压缩库款规模和支出进度考核的需要等,提前列支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7.97亿元;二是浈江区、始兴县、翁源县财政收入类专户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少列当年非税收入,涉及资金4,558万元;三是始兴县、新丰县财政收入类专户结存资金或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涉及金额8,809万元。

4.截至2017年末财政挂账事项审计方面的问题。一是6个县利用会计科目或财政专户调节预算收入进度和结构,未及时反映收入,涉及金额1.01亿元;二是始兴县、仁化县利用会计科目或财政专户调节预算支出的进度和结构,其中始兴县将未达到支付条件的资金拨付到财政专户提前列支1.4亿元,仁化县未达到支付条件的征地补偿款拨付到镇财政虚列支出3.26亿元;三是乐昌市、始兴县、翁源县向私营企业及个人等非预算单位出借财政资金共计685万元。

(四)政府投资基金审计

组织对韶关市截至2018年末政府投资基金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政府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较好发挥了基金在贯彻产业政策、引导民间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基本实现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相关单位履行责任不到位。一是市金融局及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出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二是市财政局未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三是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履行资产管理职责,未准确反映政府投资基金中政府出资部分形成的资产和权益,涉及金额6亿元。

2.基金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间题。一是众投邦基金社会出资方认缴出资额不到位,涉及金额1.28亿元;二是众投邦基金管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将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60%以上投入到注册地在韶关的企业,涉及金额1.5亿元;三是达安基金由于基金管理人资质不足,导致基金成立后5个月无法进行投资。

二、“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

组织对市本级以及10个县(市、区)截至2018年4月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开展帮扶项目,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韶关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综合被评价为“好”等次,综合成绩在全省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4市中名列第一。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存在的问题

1)脱贫成效完成情况方面的问题。一是7个县58户被认定已脱贫人口仍居住在C/D级危房中;二是乳源县20户被认定已脱贫户存在饮用水供应不稳定或饮用水浑浊、无手机信号等问题。

(2)扶贫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5个县扶贫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截至2018年4月末到位资金6.64亿元,结余资金4.65亿元。

3)扶贫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扶贫开发资金入股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善,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涉及金额3,101万元;二是5个县扶贫项目建设存在项目实施未经可行性分析、投标人相互串标等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437万元

2.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推进存在问题。一是6个县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资金支出率低于30%;二是武江区、新丰县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如按照省规定该项目的建设起止年限为2015至2017年,但新丰县直到2017年11月才完成立项。

3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浈江区、乳源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缓慢,如浈江区9项综合整治指标中有7项指标完成率低于60%;二是曲江区、始兴县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推进缓慢,其中曲江区320个省定贫困村中已完成自然村内巷道硬化的仅48个,始兴县5个省定贫困村未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组织对韶关市2018年度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较好地发挥债券资金效益。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截至2019年3月底,市本级及6个县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或预算(项目)单位未实际使用,涉及金额3.14亿元。

2.浈江区超范围使用债券资金,涉及金额7,285.51万元。其中有5,957.51万元债券资金被挤占用于其他项目、1,328万元债券资金用于解决东莞(韶关)浈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历史遗留问题。

(三)取消车辆通行费债务审计

组织对市路桥建设管理中心取消车辆通行费债务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公路部门能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做好年票追缴工作。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市路桥管理中心未将追缴的车辆通行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追缴车辆通行费收入暂时留存在收费专户,涉及金额1,109.75万元。

2.市路桥管理中心未及时拨付项目经营单位还贷分成3,942.37万元。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审计

组织对2018年以来全市各部门单位推进我市行政审批、企业用能营商环境优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优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及公安户政等方面“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制约发展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用水用气营商环境优化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市自来水公司及乐昌市、仁化县在办理用能报装程序上存在超时的问题;二是市自来水公司及始兴县、乳源县违规将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作为用水、用气报装的前置条件;三是5个县行政服务中心未做到用能报装“一站式”服务。

2.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6个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事项没有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二是5个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办理时限长,如,南雄市、始兴县、乳源县不动产交易登记平均办理时间分别为26个工作日、34个工作日、32个工作日,对标先进地区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存在较大差距;三是曲江区、新丰县、乳源县便民服务措施不到位,未推广缴费自助服务。

3.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曲江区、南雄市、翁源县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有待优化,分别为62个工作日、95个工作日、93个工作日,对标先进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二是5个县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项目代码未充分发挥作用,各部门未实现数据共享。

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7个县进驻服务大厅事项未实现应进必进;二是7个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不平衡,镇村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三是6个县部门之间信息未能共享,存在“信息孤岛”,企业和群众仍然需要重复提交材料。

5.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翁源县、新丰县、乳源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不到位,职能部门执法人员数据库未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二是南雄市、新丰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率低,如新丰县应用率不足0.01%。

6.收费清理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曲江区、新丰县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测绘费;二是曲江区、乳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未及时停止收取已免征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涉企土地登记费)。

7.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优化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浈江区涉改单位未能在2019年6月前完成权责清单调整;二是截至2019年5月乐昌市5个单位7个行政许可事项未按规定更新调整。

8.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事指南公布方面存在未明确流转时限、申请材料存在兜底条款、未进行子项细分等问题;二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重复开展权籍调查;三是7个县没有积极主动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工作进度滞后。

9.公安户政领域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全市公安机关未提供网上办事平台预约户政业务服务,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重复提供资料,未实现“立等可取”;二是县级公安机关未将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事项列入部门权责清单,未细化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服务具体措施。

(二)卫生强市重点工作推进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审计

组织对韶关市卫生强市推进情况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工作领导协调,卫生强市工作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重点工作未及时推进。一是5个县未在综合性医院或慢病机构设立有病床的精神专科;二是7个县未按要求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并配置专门管理人员。

2.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一是翁源县、乳源县全科医生培训专项资金滞留县卫生健康局超过1年3个月,涉及金额46万元;二是武江区3个卫生院未及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拨付到村卫生站,涉及金额1,287万元。

3.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9个县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实际配备人数不足,缺口189名;二是10个县未完成每年4名儿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

(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审计

组织对全市2019年第一季度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计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事项。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各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拖欠2家民营企业账款,涉及金额75万元。

2.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牵头制定的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不合理,贷款保证金超过4年未退还给相关企业。

四、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审计情况

(一)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情况审计

组织对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以及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优化园区发展环境,促进园区提质增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未完成省市相关考核目标任务。一是莞韶园5全省产业园考核指标均未达到省考核目标,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及税收增速目标完成率仅为11.2%;二是华南装备园园区污水处理中心、表面处理中心土建施工启动延期3个月,曲江区政府应完成交地任务12 357亩,实际仅完成2 699亩;三是南雄产业园未完成韶关市政府关于工业投资额、技改投资额、设备投资额的任务要求,完成比例分别为67.9%、36%、86.8%。

2.园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一是莞韶园比亚迪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主干道C标段工程未批先建,项目被迫停工15个月;二是华南装备园开发公司未按期打通到市区的主通道,6条主干道仅完成计划进度的44%;三是南雄产业园8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超过4个月未完工并交付使用。

)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政策落实审计

组织对韶关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政策基本落实,落户门槛持续降低,落户人群及流动人口权益得到落实和保障。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原市国土资源局未按规定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分配新增用地指标时未充分考虑各县(市、区)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

2.市公安局将本应内部流转的户籍登记材料交由申请人完成,不仅带来安全隐患,还给群众造成不便。

五、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审计

组织对市本级2018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逐步落实救助职责,对受助人员开展救助管理和安置照料。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单位未发挥应有作用,部门间协调配合不顺畅一是市民政局未按要求及时推进流浪乞讨人员安置中心新建项目。市政府对选址工作要求完成时间是2017年9月,但实际直到2017年12月市民政局才确定选址为原韶关市第三塑料厂旧址。由于该厂破产清算工作未终结,市土储中心至今未完成该地块收储;二是市公安局、市住建管理局未积极配合救助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未及时加入市救助管理信息平台。

2.市救助站部分救助设施及医护人员配备不达标。一是救助区内消防设施未通过验收,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市救助站未配备医务室和专业医护人员;三是受助人员居所室内采光通风较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

为加强公共资金管理,提升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组织对韶关市2018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住建管理局加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落实资金专款专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市住建管理局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5个小区335套已售商品住宅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涉及建筑面积3.77万平方米。

2.市财政局未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指导和监督职能,市住建管理局存在“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现象,不利于风险防范。

(三)基础教育投入审计

组织对韶关市2015年至2017年基础教育投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政策,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大财政投入,统筹推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基础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12个市区教育资源整合项目计划未按时完成;二是始兴县搬迁新建机关幼儿园项目开展3年后仍未完成征地、可研、立项前期工作;三是始兴县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未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

2.基础教育投入和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3个教育信息化项目使用率低,未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市本级及始兴县超范围使用教育费附加合计3,500.62万元;三是某中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因建设程序不符合要求延迟4年后仍无法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致使新建综合楼的新采购教学设备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涉及金额1,996.42万元。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组织对韶关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采取多种措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满足不同层次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棚改区改造规划目标规划户数与实际需求脱节,实际需求户数比规划改造户数少4.9万户;二是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币安置政策,在建棚改项目资金缺口大,涉及金额37.52亿元。

2.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和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乐昌市违规扩大保障性住房对象范围;二是南雄市在未确定棚改区改造对象的情况下建设南雄市彩釉砖厂宿舍棚改项目,涉及300套安置住房;三是乳源县将不符合城市棚改区改造标准回迁房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涉及179套回迁房。

3.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4个县安居工程资金已分配但未支付使用,闲置超过二年,涉及金额1.36亿元;二是市本级2个棚改项目(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原曲仁矿棚户区改造二期)未有效控制投资,造成合同单价高于回购单价,涉及金额14.43亿元;三是市金建公司借入的企业债券资金用于原曲仁矿棚户区及田螺冲安置区项目,闲置超过一年,涉及金额1.8亿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韶关市丹霞山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7年经营发展情况、韶关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7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决策基本符合规定,国有资产经营取得一定的效益。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丹霞山经营公司存在的问题

1.景区合作项目经营管理履职不到位。一是2个景区合作项目(停车场、水上丹霞)协议显失公平,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损失,涉及金额1,944.88万元。二是水上丹霞项目合作方拖欠资源管理费,涉及金额218万元。

2.景区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景区内违建事项长期未整改到位,水上丹霞锦江游船码头(喜头村)项目在未完善用地报建的手续下擅自开工建设;二是3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实施招标投标,涉及金额894万元。

3.2017年1月市旅投集团(丹霞山经营公司母公司)挪用财政“城市客厅”专项资金7,200万元借款给民营企业,其中5,200万元超过1年7个月未归还。

(二)市工贸公司存在的问题

1.落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不到位。一是1栋外地房产被原承租人登记在个人名下,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同时因长期未实施有效管理,导致租金损失252万元;二是“僵尸企业”出清进展缓慢,部分企业重组未按时完成,涉及5家企业。

2.部分接管物业产权不清晰。一是34个单位(共194处)房产权属资料未标明价值,涉及面积5.55万平方米;二是280处物业未办理产权证,涉及面积9.33万平方米。

七、政府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一)林桥公园一期项目审计

组织对林桥公园一期项目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截至2019年1月底阶段性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及基本建设规定程序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旅投集团和市代建局能够按照要求,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工程造价方面的问题。一是初设概算编制有偏差,多计列358.17万元;二是市代建局把关不严,导致预算编制有偏差,多计列141.79万元;三是工程进度款计量不实,多计列87.68万元。

2.工程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广场、园路铺贴石材以次充好,不合格率达64.71%,涉及金额81.91万元;二是13种绿化苗木不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涉及金额35.81万元;三是局部种植土主控指标不合格。

3.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监理资料失真,监理公司2018年有4个月安全培训照片实为同一张;二是市代建局合同管理不到位,对合同履约监管力度不足,项目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涉及金额234.46万元;三是招标代理补充合同未审批先签订。

(二)芙蓉新城“三年基本成城”重点项目审计

组织对芙蓉新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芙蓉新城5个安置村项目、2018年芙蓉新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项目等芙蓉新城“三年基本成城”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聚焦主业,推进项目建设的落地和实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市金财公司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责任不到位。一是土地前期平整工程未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1,789万元;二是未经规划许可进行项目招标,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4个月已开工;三是儿童医院综合楼项目与该中心项目地下室连成一片,部分区域及设备共享,造成二者投资成本划分不明确,涉及地下室建筑面积1.88万平方米。

2.芙蓉新城5个安置村项目实际建设工期均比计划工期长,工程进度缓慢,部分项目竣工日期最长延迟超过3年。

(三)翁源县龙仙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审计

组织对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翁源县龙仙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翁源县能够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基本完成工程清淤疏浚、护岸建设,提升河段防洪抗灾能力。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工程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未按时间节点完成龙仙河治理工程工作任务,实际完工日期比合同约定日期延迟11个月;二是县水务局虚报项目进度,给市水务局报告反映清淤护岸工作已完成100%,实际完成62%。

2.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容易导致河段出现安全隐患,共计3.36公里河岸发生设计变更;二是工程未按规定使用符合规范的原材料砂。

八、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从2018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准确。一些部门单位预算审核把关不严,申报预算随意性大,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不够,预算难以有效执行;一些部门单位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布局等准备工作不扎实,导致预算资金结存闲置,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

(二)预算执行缺乏严格规范管理。一些部门单位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来安排财政资金的使用,支出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部门单位对预算项目执行全过程缺乏跟踪监管,项目进展缓慢、项目资金支出难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预算绩效评价约束缺乏刚性。一些部门单位“重进度、轻绩效”,绩效管理的控制力和约束力有待加强;财政部门没有严格执行预算考核制度,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也不够有效,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追责问责不到位,难以形成刚性约束。

审计建议:

(一)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编制预算,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统筹财政资金,合理安排涉农林水资金,推进重点项目落地生效。加快债券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新增债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履行财政资金监管职能,抓好财政风险防范。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控政府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加强政策落实推进,强化民生保障落实。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充分发挥产业扶贫资金效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加强重点项目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强化项目概算、预算审核,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情况,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6月底,相关单位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14.21亿元,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5.83亿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31项。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审计局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务实进取、奋力争先,努力为韶关主动融入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建设北部生态发展区核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