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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审计局2019年度第一、第二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结果

时间:2019-10-24 00:00:00 来源:黄欢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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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一、第二季度,韶关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采取按季度、分专题审计的方式,重点审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有关县(市、区)和部门推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各部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韶关市积极推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
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及时部署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支持实体经济政策,着力解决企业在经济发展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与需求,解决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2018年我市企业总体效益稳中向好,贯彻落实政策的实施对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是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升规”“降规”情况。2018年,我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3家,超额完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8〕273 号)要求的50家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106%;2018年,名录库年度审批153家企业退库,2019年2月月度审批18家企业退库,合计“降规”企业171家,主要原因是企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足2000万元及部分企业已停产或申请注销;2019年2月,我市出台《韶关市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从强化企业培育、政策支持、企业服务、工作保障等方面着手促进企业“升规”。
二是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2019年1月,市审计局印发《关于要求报送审计监督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的通知》(韶审贸〔2019〕10号),同时转发审计署及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准确把握审计内容,在2019年的财政收支审计、政府债务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持续关注,认真完成此项工作。浈江区、武江区政府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其中:浈江区政府于2018年11月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清理排查,区政府各部门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台账,制定清还计划;武江区政府于2019年2月印发《武江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要求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镇(街)、区农业农村局、区公路站梳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并提交工作台账,该台账显示均无拖欠账款情况。
(二)韶关市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各部门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
一是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推进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印发《韶关市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韶办发〔2018〕15号),提出“树立更强的服务意识、形成更高的行政效率、保障更低的营商成本”的要求,坚持把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作为新时代韶关深化改革的系统集成工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关键,协调推进各领域改革,为我市主动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加快振兴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精简水气报装程序,明确提出加快推动水气事项流程再造,进一步压减申报材料、简化流程,压缩受理报装总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等。
二是自然资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韶关市能够严格落实《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4号)的工作内容,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工作,建立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会审机制,明确审查内容和审查职责,严格审查时限,规范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
三是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进方面。韶关市预算管理改革已确定全市财政改革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印发《关于做好市级预算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韶关市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管理规程》,规范市本级资金项目申报入库及项目库的管理,为搭建省级资金市县项目库做好准备;市财政部门与行业部门做好衔接,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模式管理省级专项资金。
四是公安户政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韶关市印发《韶关市户籍管理规定》《韶关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办法(试行)》,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落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等户政领域的“放管服”改革,现行入户政策宽松,落户门槛持续降低,户政管理便民利民措施基本得到落实。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县(市、区)、部门单位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存在拖欠民营及中小企业账款754434.56元。截至2019年4月30日,审计发现相关公司累计拖欠2家民营企业账款754434.56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完成整改。
二是《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暂行)》部分条款不合理。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二条“当重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合作机制终止且资金池所有贷款本息结清后,企业所缴纳助保金可扣减补偿损失后一次性退还贷款企业”的规定,以部分企业在贷款业务中出现问题为由,暂时无法将助保金退还企业。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三是部分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市财政局于2018年10月将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专项资金中的424万元拨付至浈江区财政局。根据要求,市县财政部门需在收到省拨资金的30日内将资金额度下达到用款单位,但浈江区财政局于2019年1月下旬才将资金拨付至企业,拨付不及时。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完成整改。
四是工信部门审核材料不够严格,个别公司申报资料部分不规范、不完整。乳源东阳光机械有限公司项目申请“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资金”的报告的购销协议内容中总价款金额与大写总额不一致,且无价格真实性承诺函。市工信局及专家审核组审核时发现该问题,也未要求该企业补交价格真实性承诺函。审计期间,该企业已向市工信局补交价格真实性承诺函。
五是2018年部分珠西资金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韶关市2018年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速9.1%、工作母机类增加值增速1.2%,未完成《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2018年韶关市建设预期目标。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六是2018年中小企业提质增效专项升级专题资金未达到绩效目标。2018年韶关市实际建设的支持平台基地技术服务和创新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数2个,购置仪器设备投入额537.23万元,未完成上级部门关于韶关市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区域绩效目标要求支持平台基地技术服务和创新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数4个左右,购置仪器设备投入额600万元以上的目标。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二)“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问题
一是芙蓉大道市政配套供水管网建设滞后、市城投集团未及时移交供水管道,造成供水企业无法按时接水,影响企业、居民用水需求。受征拆、村民阻工、原道路各类管线错综复杂及各施工单位交叉施工等原因影响,芙蓉大道(北段)给水工程建设进展滞后,未能按合同计划工期约定的时间竣工验收;同时市城投集团未及时移交芙蓉大道(北段)市政配套供水管道给市自来水公司,导致韶关航润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4月17日向市自来水公司申请报装位于芙蓉大道1号宝能城永久性用水,截至2019年3月22日尚未通水。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二是供能企业在用能报装程序办理时限方面存在超时的问题。2018年市自来水公司受理报装691项,自受理用户报装后开展现场勘查、内部给水方案审核、接水方案设计等环节时限超过15个工作日有280项,占40.5%。乐昌市用水用气报装、仁化县用气报装也存在超时限的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三是市、县部分供能企业将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作为用水、用气报装的前置条件。市自来水公司将建设规划许可证作为用水报装的前置条件;始兴县将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为受理用水报装的前置条件;乳源县将工程规划许可作为受理用气、用水报装的前置程序。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四是5个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未做到用能报装“一站式”服务。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无法做到用能报装“一站式”服务,需跑多个部门审批。曲江区、乐昌市、南雄市供水、供气企业未进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乳源县供气企业未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五是市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公司、乐昌市的供水供气企业受理报装指南不完善。市自来水公司用水报装指南没有对企业用水报装需提交的材料明确具体要求及资料清单;韶关港华燃气公司没有企业用能申请有关办事指南及具体要求;乐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办事指南未说明各流程环节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乐昌市安顺达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没有企业报装办理指南。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六是市住建管理局落实精简水气报装程序牵头责任不到位。市住建管理局虽然制定精简供水供气报装程序实施方案,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未落实到位,未对行业主管企业进行检查验收、任务分工、分解任务及日常监管和考核。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七是市国资委没有加强对下属企业完成任务情况的督促检查。市国资委未严格履行管理督促职责,未对市自来水公司落实精简用水报装程序工作和效果进行具体督促检查。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八是乐昌市、仁化县、乳源县部分供能企业未按要求调整用气价格或未公示用能安装费用。乐昌市供气公司用气报装各项费用清单未公示;乳源县供气公司执行已过期的天燃气价格,未按要求降低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仁化供水供气企业未公开用能安装费用;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对供气定价监管不到位,未严格贯彻落实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已着手整改。
 
 
                                韶关市审计局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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