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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听证告知书

时间:2016-11-28 00:00:00 来源:国土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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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证 告 知 书
 
乳国土资听告字〔2015〕01号
 
乳城镇坝厂村吴屋一村、坝厂村吴屋二村等3个经济合作社共有、乳城镇大群经济联合社、乳城镇共和村罗屋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共和村宋田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共和村宋新屋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共和村万陈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共和村万张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共和村泽桥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共和村邓屋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共和村墩子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共和经济联合社、乳城镇新民经济联合社、乳城镇云门经济联合社、农户和相关权利人: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18.4233公顷,(耕地9.9363公顷、园地1.0023公顷、林地2.1520公顷、养殖水面1.3333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8465公顷、未利用地3.1529公顷)。其中乳城镇坝厂村吴屋一村、坝厂村吴屋二村等3个经济合作社共有土地2.7883公顷(耕地2.7883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乳城镇大群经济联合社土地0.1048公顷(耕地0.1048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乳城镇共和村罗屋经济合作社土地5.7533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1.0023公顷、林地1.6044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3.1466公顷)、乳城镇共和村宋田经济合作社土地0.4998公顷(耕地0.1139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1235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62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乳城镇共和村宋新屋经济合作社土地0.2535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2535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乳城镇共和村万陈经济合作社土地0.0593公顷(耕地0.0593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乳城镇共和村万张经济合作社土地0.1312公顷(耕地0.1312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乳城镇共和村泽桥经济合作社土地2.8245公顷(耕地2.8245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乳城镇共和村邓屋经济合作社土地0.3795公顷(耕地0.3795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乳城镇共和村墩子经济合作社土地0.0915公顷(耕地0.0915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乳城镇共和经济联合社土地3.7878公顷(耕地2.2839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1706公顷、养殖水面1.3333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乳城镇新民经济联合社土地0.5904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841公顷、未利用地0.0063公顷)、乳城镇云门经济联合社土地1.1594公顷(耕地1.1594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养殖水面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乳城镇迎宾桥头,邮编:512700,联系人:邹立清,联系电话:0751-5372031)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201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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