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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国土资听告字〔2017〕03号

时间:2018-06-15 00:00:00 来源:国土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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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背镇横溪经济联合社、乳城镇坝厂村上坝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坝厂村中坝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坝厂村下坝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坝厂村吴屋一村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坝厂村吴屋二村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坝厂村吴屋三村经济合作社、乳城镇大群经济联合社、乳城镇河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乳城镇河北村第五经济合作社、乳城镇河北村第六经济合作社、乳城镇河北村第八经济合作社、乳城镇河北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乳城镇河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乳城镇鲜明村陈屋经济合作社、乳城镇鲜明村新屋坪经济合作社、乳城镇鲜明村张屋经济合作社、乳城镇鲜明村邹屋经济合作社、乳城镇鲜明经济联合社、乳城镇新兴村麦屋经济合作社、乳城镇新兴村木竹坝经济合作社、乳城镇新兴村钟屋经济合作社、乳城镇新兴经济联合社、乳城镇云门村钟屋经济合作社、乳城镇云门村胡屋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农用地16.5954公顷,其中耕地11.6646公顷、园地0.9462公顷、坑塘水面0.0812、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56公顷、建设用地0.8960公顷、未利用地2.9518公顷。其中必背镇集体土地0.0183公顷(耕地0.004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41公顷),其中必背镇横溪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183公顷(耕地0.0042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41公顷)。乳城镇集体土地16.5771公顷(耕地11.6604公顷、园地0.9462公顷、坑塘水面0.0812公顷、其他农用地0.0415公顷、建设用地0.8960公顷、未利用2.9518公顷)。乳城镇坝厂村上坝经济合作社、坝厂村中坝经济合作社、坝厂村下坝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1.8871公顷(耕地1.1565公顷、园地0.3610公顷、建设用地0.3696公顷),乳城镇坝厂村吴屋一村经济合作社、坝厂村吴屋二村经济合作社、坝厂村吴屋三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3.1512公顷(耕地3.1512公顷),乳城镇坝厂村下坝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549公顷(未利用地0.0549公顷),乳城镇大群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8345公顷(未利用地2.8345公顷),乳城镇河北村第四经济合作社、河北村第五经济合作社、河北村第六经济合作社、河北村第八经济合作社、河北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0.2402公顷(园地0.2402公顷),乳城镇河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815公顷(园地0.1787公顷、建设用地0.0028公顷),乳城镇鲜明村陈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993公顷(耕地0.0993公顷),乳城镇鲜明村新屋坪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5475公顷(耕地0.4913公顷、坑塘水面0.0562公顷),乳城镇鲜明村张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255公顷(耕地0.0005公顷、坑塘水面0.0250公顷),乳城镇鲜明村邹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8514公顷(耕地1.8425公顷、建设用地0.0089公顷),乳城镇鲜明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675公顷(耕地0.3675公顷),乳城镇新兴村麦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46公顷(耕地0.0046公顷),乳城镇新兴村木竹坝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4997公顷(耕地0.0023公顷、建设用地0.4350公顷、未利用地0.0624公顷),乳城镇新兴村钟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58公顷(耕地0.0058公顷),乳城镇新兴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4156公顷(耕地2.2447公顷、园地0.0497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15公顷、建设用地0.0797公顷),乳城镇云门村钟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1169公顷(耕地0.1095公顷,园地0.0074公顷),乳城镇云门村钟屋经济合作社和云门村胡屋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2.2939公顷,(耕地2.1847公顷,园地0.1092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乳源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韶府办〔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乳源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乳城镇迎宾桥头,邮编:512700,联系人:陈俊宁,联系电话:0751-5372031)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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