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惠州石化“2· 18”闪爆事故、江门万达福公司“3· 15”闪爆事故和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 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制定下发了《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自4月中旬至7月,分三阶段对全市157家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开展过筛式深度隐患排查。
此次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455条,重大隐患21处。其中对9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改,对6家企业实施立案处罚。下一步,市安委办要求各县(市、区)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梳理,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全面开展清零行动,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安全隐患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