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单位公文管理,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发文流程
(一)起草
1.各股室各类公文,凡要上报下发的,需经过分管领导同意后方能起草。
2.起草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用发文拟稿纸起草,要求字词准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标点正确,书写工整。
(二)签发
股室负责人核稿后送分管领导审阅。一般公文分管领导签字后发文;重要公文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编号登记后方可印发。
(三)打印
原则上各股室文稿由各股室自行打印,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整洁,紧急文稿和有特殊要求的材料由办公室安排到指定打印店打印,相关股室负责校对,确保质量。
(四)发文
1.发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办公室按公章管理规定加盖公章。
2.由起草股室按发送范围及时发送。
3.将领导签字底稿和2份正式文件送办公室存档。
二、收文流程
(一)接收
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在办公协同平台接收本局的文件,包括县内文件接收及市县文件接收。
(二)登记
将收到的文件按来文单位类别在收文登记薄上做好文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日期、来文单位、文号、来文标题、来文份数。
(三)审阅
将登记好的文件,按照文件的类别呈送到相关负责领导处审阅。
(四)分办
需要办理的文件,要按批办意见,分送有关股室或责任人办理。相关责任人要根据领导审阅意见,高效、负责、细致地完成工作,重要工作需征得相关领导同意才能上报。
三、文件存档
档案实行专人专管,专柜存放。档案室要做到防化、防潮、防鼠、防光、防虫,保证档案资料齐全。
(一)归卷
办理完毕的文件,按不同的分类和序号分别归在相应的文件分类盒中,以备查考。
(二)立卷
把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要保存的文件及对本单位工作有查考价值的上级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文书立卷有关规定整理成案卷,并填写案卷目录。
(三)录入系统
按照县档案局的要求,及时将每年立好的案卷录入到档案管理系统。
(四)归档
将立好的案卷向县档案局移交,移交时应履行审定、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