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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学习制度

时间:2021-03-30 16:38:3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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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制  度

为创建“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机关转换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主要内容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统计系统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一)自主学习。自主学习是机关干部学习的主要方式,原则上每天坚持自学不少于1小时。

(二)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为局机关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视情况而定,具体由办公室组织安排。

(三)脱产培训。根据县组织部干部培训计划安排,结合局机关实际,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学习班。

(四)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家教授、理论工作者及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

 (五)参观考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到有关地区(包括兄弟县)参观学习。

(六)建立学习笔记。对重要的学习内容,每学必记,做到有所得、有所思、有所悟。

(七)重点阅读和专题调研。每半年重点读一本好书,阅读书目可由局统一指定,也可由个人自定。结合工作和学习实际,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活动。

三、管理和考核

(一)落实责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活动,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并做好学习情况记录。

(二)考勤、请假和补课。集中学习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勤。因事不能参加学习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办公室;凡集体学习缺课的,事后要及时补课。

(三)检查、交流。办公室负责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内容包括:学习笔记、学习心得、考勤记录等。

(四)考核。每位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纳入季度和年度考核,作为评选优秀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