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乳源瑶族自治县2022年7月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年度建设计划信息
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0套
开工套数:0套
基本建成套数:0套
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无
建设地点:
总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计划开工时间:
三、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
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立项、规划、在建、基本建成、竣工备案(单选项)
实际开工套数:0套
基本建成套数:0套
四、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无
建设地址:
建设方式:
建设总套数:
开工时间:
年度计划开工套数:
年度计划基本建成套数:
建设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五、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无
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竣工套数:
竣工时间:
六、分配政策信息
文件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乳府规〔2019〕1号
发布部门: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年7月3日
实施日期:2019年7月3日
文件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实施细则
文号:乳府办【2016】第28号
发布部门: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年3月14日
实施日期:2016年3月14日
七、住房保障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乳源瑶族自治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办事指南
八、分配对象信息
详见附表
九、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对象信息
详见附表
十、分配房源信息
详见附表
十一、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
详见附表
十二、分配程序信息
申请公租房(含廉租房)保障,实行家庭全名制诚信申请,“两审核”、“两公榜”、按序轮候制度。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提出申请意愿及登记个人信息。
(二)开始申请保障性住房后,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现居住住房的权属或承租证明(承租单位房屋的,要求提供租赁合同或单位证明;承租社会房屋的,要求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到乳源县房地产管理所领取并填写《乳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评议表》或《乳源县廉租住房申请评议表》、《乳源县城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初审。
(三)经社区、民政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人社局、国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协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第一次公示。
(四)第一次公示后,由乳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组织乳源县房地产管理所、社区、乳源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通过邻里访问、入户调查、查档取证(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状况以及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议,对核实符合条件的,在社区和乳源县电视台张贴第二轮符合条件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五)第二轮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乳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统一进行抽签分房。
(六)通知抽中房的申请人到乳源县房地产管理所签乳源瑶族自治县公租房租赁合同。
十三、分配过程信息
十四、分配结果信息
详见附表
十五、退出情况信息
详见附表
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