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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乳源瑶族自治县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公告

时间:2018-10-22 00:00:00 来源:审计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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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7年乳源瑶族自治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韶关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实施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并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在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我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视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强财税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并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财务保障,全年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全县各单位认真执行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县财政预算,2017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9,468万元,总支出275,532万元,年终结转23,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8,257万元,总支出22,046万元,年终结转6,21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60万元,总支出160万元。
2017年财政收入实现全年预定目标。对重点税源税种进行动态监管,努力挖掘财源税源。与相关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充分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了招商力度,培植财源税源。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103%,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13%,税收收入所占预算收入比重从2016年的72%提高到2017年的76%。由于政策性的因素导致非税收入的减少,2017年非税收入比上年减少5%。公共财政收入仍主要依赖于上级补助,县级收入占比依旧很低,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的19%,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占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的48%。
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认真组织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县人大报告,整改成效较好,体制机制进一步得到落实。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纳入预算管理10,165万元
1.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2,624万元。
   (1)专项收入63万元(上年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38万元(上年794万元,不包括教育收费部分),罚没收入295万元(上年258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24万元(上年83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65万元(上年1456万元,转移性收入(体育彩票公益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县投等)342万元(上年169万元,捐赠收入108万元(上年196万元
   (2教育局上缴乳源中学印刷厂、乳城镇幼儿园的管理费42万元。
    (3)财政账户清理资金余额147万元。
2.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7,541万元。
(1)政府性基金收入715万元(上年4,362万元
(2)土地出让金收入、拍卖收入等合计6,826万元(包括以前年度,其中:拍卖收入14万元,松茂有限公司购买中心市场款203万元,历年地价款1,057万元,县检察院征地款2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局征地款17元,厦门跃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征地款238万元,司法局征地款15万元,龙舟基地地价款4,945万元,南美铜箔有限公司征地款300万元,房租收入17万元。
   (二财政未及时办理“取保候审金”入库
经延伸审计县公安局2013年10月前发生的“取保候审金”660万元,发现县公安局已结案,“取保候审金”已转为罚没款,但县财政至2017年12月仍在非税账户反映,未及时办理入库。
    (三)财政违规安排预算资金
2017年县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东阳光企业,违规返还资金3,280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人民政府及时进行整改,并出台有关文件,目前追回1,611万元。
   (四债权债务的问题
1. 2017年12月,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反映财政综合规划股借入款项是600万元,而财政综合规划股反映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欠款余额是3,300万元,两部门往来款项不符,相差2,700万元。经审计,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未完整记录借入款项。
2. 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2017年12月会计账面反映借县银源公司2,850万元。经核实,该款县财政于2016年3月已还清,无欠款。
3. 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2017年12月会计账面反映借县防洪排涝管理所1,050万元。经核实,该款县财政于2014年12月已还清,无欠款。
4. 2017年12月31日,总预算会计账反映应收款项合计41,096万元(年初账面余额34,733万元),其中:借出款项36,927万元(注:主要是历年各单位的借款,其他应收款4,169万元,未及时进行清理收回。
5. 非税资金账目2017年12月债务反映23,375万元,其中三年没有发生变化的有16笔共5,562万元;2017年债权反映6,230万元,三年没有发生变化的有14笔共1,430万元,未做到及时清理。
(五未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县财政局对鲜明八一希望小学扩建经费和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建设及实训设备购置项目实施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但至审计期间还未作出整改。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教育局于2018年5月10日已作出整改。
(六) 省营养餐补助专项资金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我县2012年至2017年度省拨营养餐改善资金5,450万元没有实行国库统一支付,而是每年由县财政将营养餐改善资金拨入县教育局结算中心,造成营养餐改善资金1,229.37万元滞留闲置在县教育局结算中心账户。
在审计指出问题后,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已进行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完成了对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高级中学等21个县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有3个以收定支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未科学衡量部门的资金需求,导致预算执行差。
(二财务管理的问题
有7个单位部门在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涉及金额802万元,其中:代上级部门支付学习培训费5.4万元、存在违反规定报销住宿费、差旅费,涉及金额2.25万元、部分餐费、住宿等费用无明细清单支出,涉及金额14.54万元,大额现金支出,涉及金额3.46万元、未真实反映接待费用,涉及金额24.74万元、部分固定资产在账外反映,涉及金额730万元。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问题
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有3 个单位违规占用专项资金796.78万元。其中:未将培训费发放给培训学生,涉及金额33.75万元;挪用省级补助资金购买小汽车,金额17.98万元,并虚列专款支出5.44万元用于购买汽油。
(四)预算管理单位存在多收费、乱收费、收入未上缴财政等问题
1.有5个单位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34.42万元。
2.有1个单位存在多收费,涉及金额3.85万元。
3.有1个单位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问题
1.有1个部门在2013年8月至2017年5月违规发放津补贴合计100.78万元。
2.有1个学校违规多次安排工作餐,陪餐人数超标准,在公务接待费以外的科目列支招待费等问题。
3.有1个单位2016年超标准接待51餐次,超标人数61人次;接待费清单与原始凭证信息不符;违反规定发放降温补贴等问题。
(六)工程资金管理的问题
1.有1个单位将30万元借给下属单位用于项目缴交报建费用,截止审计日仍未收回;2017年预借工程款给承包商30万元。
2.有2个单位部分工程结算未经财政部门评审直接支付,金额12.21万元。
3.有1个单位长期拖欠承包商工程款92万元(注:工程于2003年竣工)。
三、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县民政局存在多项民政事务管理混乱
一是不合格物资进库。2015年县民政局通过县行政服务中心自行采购(网上公开招标)救灾储备物资棉被和棉大衣一批,价值65.1万元,没有严格验收,导致不合格物资进库;二是救灾物资管理不善。如:救灾物资进销存未在会计账进行记账,库存物资没有定期盘点,救灾物资仓库账存在漏记现象等;三是敬老院管理混乱,如:乳城镇区域性敬老院存在没有门卫管理、老人在用餐时没有管理人员到场巡视、监控的角度不正,起不到安全监控作用,大桥敬老院存没有工作人员24小时在敬老院值班、没有门卫看守、房间卫生比较脏乱等管理问题;四是违规享受五保及低保待遇。如:非五保对象享受五保待遇的有2人,我县低保人员领取低保金疑点有229户,经各乡镇、社区核实及县审计、民政抽查,有43户不符合低保条件;五是孤儿基本生活费没有按月发放。如:2016年县民政局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存在按季度发放的情况
(二县农业局购买种子无领用对象
2015年10月,县农业局购买马铃薯一级种价值8万元、紫云英及油菜种子一批价值8万元,只有发票、合同入账,无领用清单
(三东坪镇雕子塘新农村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扶贫办违规认定并骗取了2014年度扶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安置资金180万元,用于雕子塘村建设;二是造成损失浪费,合计多付工程款39,449元;三是工程合同资金822万元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四是工程未办理立项手续、未实行工程招投标,未办理施工许可、未经财政投资评审和未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
四、我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2017年以来,对有关单位进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有关乡镇、县扶贫办把关不严导致13户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待遇;二是我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未完成开工任务有3户;三是“放管服”改革工作联动机制、督促检查机制不够完善,决策咨询评估不够充分,事中事后监管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对实施“宽进”后的“严管”缺乏完善有效的衔接机制;四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三家公立医院“补短板”项目,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按期推进实施,所需资金缺口大。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做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建立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五、审计建议
(一)财政要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和扶贫资金支出的监管。一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可能把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二是深入开展扶贫资金支出领域的审核批准制度,强化监管,提高扶贫资金的效益。
(二)各项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对财政各部门之间的债权债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绩效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率性。
(三针对各被审计单位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领导应予重视对问题的整改,特别是县民政、农业、教育、乡镇等部门在关系到民生问题上应予及时落实、及时整改。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