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贸市场生猪产品的监管,加强对街边违法猪肉销售点的整治,禁止违法违规销售猪肉行为,严厉查处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及来历不明的生猪产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查和打击私屠滥宰活动的紧急通知》(韶动防指办〔2019〕12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政府在3月4日至8日期间,由龚民副县长连续两次组织县市场监管局、畜牧局、住建局、公安局在乳城、桂头等镇大范围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动。
行动中,县市场监管局抽调20余人执法人员分成5个行动组,由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带队,分别于3月4日和3月7日对辖区范围内的中心市场、富华城市场、洲街市场、侯公渡市场、桂头市场等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执法行动,主要查验生猪产品的来源,检查猪肉产品的是否具有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是否销售及屠宰病死猪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产品进行拍照取证及收缴扣押,并对涉事猪肉档主进行立案调查处理,两次行动共立案6宗,收缴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私宰肉800余斤,并按规定进行销毁。
下一阶段,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生猪产品的监管和整治,守住不发生非洲猪瘟的底线,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