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通报
(2017年第001号)
乳源瑶族自治县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乳源桂头桥头分店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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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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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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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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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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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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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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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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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CB751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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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D-16-SG-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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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乳源桂头桥头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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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县桂头镇乐韶路桂头老桥头对面首层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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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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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未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2、企业未对个别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
3、企业个别药品未与非药品分开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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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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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CB751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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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D-15-SG-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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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大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乳源二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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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县乳城镇解放南路食品公司旧办公楼首层北起第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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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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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未按照培训年度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2、企业建立的温湿度记录不完整。
3、企业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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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