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方抽检机构华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No.A2220136476115012C,报告显示乳源瑶族自治县辖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徕美佳购物广场中心“长豆角”(豇豆)食品;
1. 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样品长豆角(豇豆)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啶虫脒,mg/kg,标准指标:≤0.4,实测值:0.987,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T20769-2008,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于5月24日前往乳源瑶族自治县徕美佳购物广场中心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长豆角”(豇豆),经初步调查,该批“长豆角”(豇豆)系2022年4月19日购进,现已销售完毕,我局已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