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韶市监执三[2022]S069号《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的通知》,涉及乳源瑶族自治县辖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国有善和榨油店生产加工的“花生油”食品;
1.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广东省科学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检验报告》No.GTJ(2022)SG0828,所述不合格产品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国有善和榨油店生产加工的“花生油”。根据检验报告,依据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标 植物油》、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黄曲霉素B1。
2.我局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7月1日)前往乳源瑶族自治县国有善和榨油店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花生油”。经初步调查,该批花生油系2022年6月4日加工,目前已销售完毕。我局已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