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韶市监执三[2021]S057号《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的通知》,涉及乳源瑶族自治县辖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明广客隆乳源商业城店的“豇豆(豆角)”食品;
1.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No:SC10103210061946JD1,所述不合格产品为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明广客隆乳源商业城店的“豇豆(豆角)”食品。根据检验报告,依据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灭蝇胺。
2.我局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6月17日)前往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明广客隆乳源商业城店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豇豆(豆角)”。经初步调查,该批“豇豆(豆角)”系2021年5月20日购进,现已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