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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利兴冰鲜店芦虾)

时间:2021-06-16 17:29:41 来源:市场监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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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韶市监执三[2021]S049号《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的通知》,涉及乳源瑶族自治县辖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利兴冰鲜店的“芦虾(沙虾)”食品;

  1.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No:SC10103210061951JD1,所述不合格产品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利兴冰鲜店的“芦虾(沙虾)”食品。根据检验报告,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

  2.我局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6月9日)前往乳源瑶族自治县利兴冰鲜店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芦虾(沙虾)”。经初步调查,该批“芦虾(沙虾)”系2021年5月12日购进,现已销售完毕。我局已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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