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韶市监执三[2021]S030号《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的通知》,涉及乳源瑶族自治县辖区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谢荣柱肉档销售的“猪肝”食品;
1.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报告》№:A2210151130102001C,所述不合格产品为乳源瑶族自治县谢荣柱肉档的“猪肝”食品。根据检验报告,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要求,不符合项目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2.我局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6月2日)前往乳源瑶族自治县谢荣柱肉档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猪肝”。经初步调查,该批“猪肝”系2021年4月25日购进,目前已销售完毕。我局已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
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