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韶市监执三[2021]S052号《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的通知》,涉及乳源瑶族自治县辖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润欢惠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食品;
1.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SP10103210061912JD1,所述不合格产品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润欢惠德商贸有限公司的“荷兰豆”食品。根据检验报告,依据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
2.我局执法人员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6月9日)前往乳源瑶族自治县大润欢惠德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荷兰豆”。经初步调查,该批花甲系2021年5月19日购进,目前已销售完毕。我局已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
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