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韶市监执三[2020]S170号《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的通知》,涉及乳源瑶族自治县辖区1家餐饮单位和2家流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皖香包子店的玉米馒头和红糖馒头
1.根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CJ10103200138396JD1,所述不合格产品为乳源瑶族自治县皖香包子店自制的玉米馒头(加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该报告显示:2020年11月21日到2020年12月2日对乳源瑶族自治县皖香包子店2020年11月20日自制的玉米馒头进行检验,GB 2760-2014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的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达0.0658g/Kg(检测依据GB 5009.28-2016第一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根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CJ10103200138394JD1,所述不合格产品为乳源瑶族自治县皖香包子店自制的红糖馒头(加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该报告显示:2020年11月21日到2020年12月2日对乳源瑶族自治县皖香包子店2020年11月20日自制的红糖馒头进行检验,GB 2760-2014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的糖精钠(以糖精计)实测值达0.0460g/Kg(检测依据GB 5009.28-2016第一法),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2020年12月17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乳源瑶族自治县皖香包子店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玉米馒头和红糖馒头库存。目前,该局已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