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韶市监执三[2020]S170号《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的通知》,涉及乳源瑶族自治县辖区2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海涛榨油厂生产的食品花生油
1.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根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JD10103200135062JD1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所述不合格产品为乳源瑶族自治县海涛榨油厂生产的食品花生油(40L,生产日期:2020-11-15)。该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黄曲霉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该局执法人员前往乳源瑶族自治县海涛榨油厂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花生油”。目前,已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二、乳源瑶族自治县国有善和榨油厂生产的食品花生油
1.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根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JD10103200134813JD1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所述不合格产品为乳源瑶族自治县国有善和榨油厂生产的食品花生油(25L,生产日期:2020-11-16)。该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黄曲霉素B1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该局执法人员前往乳源瑶族自治县国有善和榨油厂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花生油”。目前,已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