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与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乳市监免罚〔2022〕419号 |
乳源瑶族自治县裕发榨油店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乳源瑶族自治县裕发榨油店 |
/ |
林明华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免于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
自觉履行 |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5日 |
|
2 |
乳市监免罚〔2022〕420号 |
乳源瑶族自治县丘冬水产店涉嫌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乳源瑶族自治县丘冬水产店 |
/ |
李志明 |
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60元;3.处5000元罚款;合计罚没款516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未履行 |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