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与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乳市监处罚〔2021〕524号 |
乳源瑶族自治县钟盛商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乳源瑶族自治县钟盛商行 |
92440232MA4XQFPY4C |
钟小昌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
给予行政处罚:1、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主动履行 |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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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乳市监处罚〔2021〕527号 |
乳源瑶族自治县浅浅茶奶茶店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案 |
乳源瑶族自治县浅浅茶奶茶店 |
92440232MA55B6592W |
张木清 |
莫倩倩 |
给予行政处罚:1、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
主动履行 |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