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与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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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市监处罚[2021]609号 |
广东爱心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乳源大桥分店涉嫌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案 |
广东爱心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乳源大桥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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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洲 |
2021年9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于当事人的电脑上发现当事人当日零售报表显示该店于2021年9月8日销售了2盒诺氟沙星胶囊,当天该店的执业药师及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均未在岗。当事人的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
警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自觉履行 |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