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韶市监执三[2020]S045号《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核查的通知》,涉及乳源瑶族自治县辖区1家农产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乳源瑶族自治县金明商店的农产品上海青
1.我局执法人员已根据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出具《检验报告》No.20SP03524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所述不合格产品为乳源瑶族自治县金明商店的农产品上海青(散装)。该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乳源瑶族自治县金明商店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的“上海青”。目前,我局已对被抽检单位进行立案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