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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慎泡慎喝中药材泡制酒

时间:2019-09-30 00:00:00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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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日期间是酒类消费的高峰期。有群众喜欢饮用自己或亲友泡制的药酒,近年来也时有因饮用此类自泡药酒发生中毒甚至死亡的事故见诸报道。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温馨提示
   广大群众自行泡制酒要科学谨慎,不饮用不明中药材泡制的酒,不饮用不明来源的散装酒勾兑的药酒,谨防误食有毒植物、不明化学物质中毒。同时,食品经营单位严禁非法泡制及销售泡制酒。
    一、中药材种类繁多,难以辨别,应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
    二、不应随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食用。
    三、断肠草(大茶药)乌头附子等具有十分强烈的毒性,应严格辩别区分,并严禁使用其来泡制酒。
    四、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五、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得非法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泡制酒。
    六、在饮用泡制酒后,如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中毒症状的,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就医。
    七、自泡药酒操作保存不当有霉变的风险,食用有损健康。高浓度药酒不适合高血压、心脏病、胃溃疡、支气管炎、哮喘患者等服用,也不适合儿童、孕妇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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