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4 00:00:00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员
访问量:
-
粤发改价格函〔2018〕399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商省直有关部门同意并经省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决定废止《转发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粤价〔1995〕362号)等6份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见附件)。
各地要抓紧对现行相关价格管理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转发和以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制定发布的价格管理文件,应予以废止或相应修改,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废止的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