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粤财工[2020]178号)、《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1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韶财工[2021]3号),下达乳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补助经费20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同时,严格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