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就是局本部。
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经济贸易、能源、科技、知识产权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县经济、科技发展等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产业政策;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牵头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炭、电力、油品等供应,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物资管理有关工作。
4.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和办理工作;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5.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6.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7.负责指导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拟订县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及任务目标;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
8.负责实施商贸流通行业、会展行业等管理,指导流通行业体制改革和商业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国内经济协作工作。
9.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管理政策、法规,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县进出口状况,拟订本县的外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贯彻执行国家相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大服务中小企业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11.负责县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推动县科学普及工作发展;负责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工作;负责年度科技经费的计划、安排及绩效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和促进工业园区的发展。
12.负责县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本县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依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指导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社会团体及组织的工作,监督管理专利中介服务机构。
13.负责县信息产业、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编制信息产业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全过程管理,协助和指导各部门(单位)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导信息行业组织和信息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通信管线的集约化建设管理,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保障。承担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规,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
15.负责推进乳源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发展。加强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机构引进与培育,开展成果推广、培训等促进活动及国内外交流合作。
16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17名,后勤服务人员2名,在职20人,退休人员48人。局属单位共有事业编制2名,其中:核拨事业编制2名,在职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做好规上企业的培育工作。大力扶持工业企业,努力培育规上企业,做好现有企业生产服务,深入企业一线进行大走访,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实力、市场前景等,通过对企业的实力和市场前景分析,筛选出一批具有较强成长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强化产业招商,用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围绕装备制造业、新材料、食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引进一批上下游项目,壮大特色产业集群。落实促进企业发展措施,大力将东阳光立东电子科技、东阳光PVDF项目、聚能永拓、高立高空、威鸣研磨、绿之源灌装项目等培育成规上企业。力争新增“四上”企业10家,发挥“助保贷”作用,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增强综合竞争力。
2.继续加大节能监督力度。力争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以上的目标,加大能耗监察力度,对不达标或不按要求落实节能工作的企业实行强制限电措施,稳中求降,坚决控制能耗上升。严格落实好县政府出台的用电产出方案,引导高能耗企业加强技术改进,促进产业升级,力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目标。
3.加强企业交流,努力开拓市场。鼓励企业大胆“走出去”,加强与相关行业的产品与技术交流,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年内计划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座谈会、论坛、产品博览会等,为企业发展赢得更大空间。
4.继续引导企业用好用活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扶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和协助企业向上申报2016年度国家、省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多渠道、多方式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与市场竞争力筹措发展资金。加大对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引进一批具有实力的公司企业,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5.继续抓好工业运行调度。针对经济运行环境的复杂性,准确把握运行态势,继续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分析,主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生产运行监测调度,深入企业摸清生产经营状况,排出新的经济增长点,查找有无漏报等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要创新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新思路,加大企业上报数据的催报审核力度,完善落实各项考核制度,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运行监测和预测预警制度。同时加强与统计、金融、企业等相关部门联系互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帮助企业加强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的平稳性和协调性。
6.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帮扶企业活动,重点做好促增长、保企业、稳运行工作,协调好财税、人社、国土、金融、工商、环保等部门提升部门政策的协同性,发挥好政策的组合效应,确保把政策落到实处,提振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7.全力推进乳源—东莞长安镇共建产业园。积极与东莞长安镇对接,借鉴其优秀的管理经验和模式,利用东莞长安镇在产业、资本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我县工业化进程。做好工业用地年度计划安排与对接工作,千方百计争取工业用地指标,确保全年有不少于500亩的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积极向上争取指标,力争解决一批企业两证未办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为企业减少融资成本、提高融资额度。
8.继续加大技改投入。引导企业加大有效投入,实现提质扩能,努力挖掘更多的技改项目,实现更大的工业投入,同时提高项目开工率和竣工投产率。继续实施“腾笼换鸟”工程,鼓励企业实行“零土地技改”或出租出让闲置厂房和土地,依法清理回收已供未用土地,盘活土地存量。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项目领导包干负责制,建立协调落实和督促检查机制,强化项目推进跟踪考核。
9.加强科技创新。围绕国家、省、市重点鼓励和支持的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型节能环保技术、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组织遴选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能突破产业技术瓶颈、推动传统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项目,积极申报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产学研”联合创新能力。引导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联盟,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努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宣传、服务和保护工作,促使我县专利申报量逐年增加。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行政监察,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将监管落实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保运转、保民生。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确保专项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2万元,财政专户拨款 4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658万元。
(一)按资金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526万元,占支出预算拨款的8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32万元,占支出预算拨款的2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是指县财政机关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合计18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减幅25%。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占1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同比减少6万;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占83.3%,与上年预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