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72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韶市发改联[2014]65号附件_wps.pdf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72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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