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繁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热门搜索:
招聘
就业补贴
公务员
人才引进
就业
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招商引资
善美韶关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乳源县
>
党政机关
>
乳源县扶贫办
>
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
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信息
相对贫困村认定标准、程序
时间:
2018-08-31 00:00:00
来源:
扶贫办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
相对贫困村认定标准
全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2014年不变价)以下,行政村相对贫困人口占该村户籍总人口5%以上。
·
相对贫困村认定程序
相对贫困村的确定由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申请,经乡镇、县、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逐级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文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