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帮扶工作组主要职责和任务
乡镇帮扶工作组在镇党委统一领导和县扶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本镇分散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关于新时期分散贫困人口脱贫攻坚的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具体任务是:精准识贫、建档立卡、制定规划、帮扶到户、项目实施。
·乡镇帮扶工作组“六有”
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固定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内显目位置挂有驻镇扶贫工作组领导及成员姓名、分工、联系电话、工作任务、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本镇分散贫困户在各村的分布图(攻坚图);有分散贫困户的核查情况档案资料;有帮扶联系干部工作手册。
·市驻镇帮扶工作组主要职责和任务
市驻镇帮扶工作组在县(市、区)、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县(市、区)扶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本镇(街道)分散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调研和统筹协调,加强对当地派出驻镇、驻村工作队的指导督促,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落实精准帮扶政策措施,管好用好项目资金,指导协调扶贫项目落地见效,着力在基层组织、脱贫攻坚、为民办事、维护稳定、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有新突破,确保如期完成分散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
·对市驻镇帮扶工作组的工作要求
(1)建立工作制度。市驻镇帮扶工作组要在当地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市、区)扶贫部门的统筹组织安排下,建立工作组学习、会议、台账、分析研判、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做到“六有”,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2)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管理。市驻镇帮扶工作组纳入乡镇帮扶工作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组织部门、扶贫部门,要按照韶关市委组织部、韶关市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选派管理激励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韶组通[2016]28号)要求,加强对市驻镇帮扶工作组的监督、管理。市驻镇帮扶工作组成员实行全脱产,组织关系转到所驻的镇(街道)。(3)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督查。把分散贫困户的脱贫作为市驻镇帮扶工作组工作的核心内容,市、县(市、区)定期不定期对市驻镇帮扶工作组进行检查,对帮扶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