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及上级直管有关单位:
为全面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政府服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6〕104号)精神,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提高审批效率的主要抓手。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本地、本单位重要改革项目,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标准化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通力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各镇、各单位请于9月8日前将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分别报县编办和县行政服务中心。
二、明确责任分工
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由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统筹,具体分工如下: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分别统筹负责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和标准编写及合规性审查工作;县法制局牵头负责标准化有关合法性审查工作;县政府办负责督促检查相关工作。
三、认真做好目录编制和标准编写
各镇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的规范,参照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以佛山市、南海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为每项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写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逐项列明承办机构、审批权限、审查内容、裁量标准等工作内容,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时限等审批要素,以及受理、审查、决定等审批流程。
四、强化督促检查
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县编办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根据计划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县政府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不能按时限完成事项标准编写和录入提交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各镇、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及电话:县编办:谭威武: 5363820、15602343788;县行政服务中心:谭桂林:5378226、15015096118)。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