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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乳源瑶族自治县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08-29 00:00:00 来源:乳源县编办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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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家和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协同推进的决策部署和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现提出2017年我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如下: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一)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根据国家和省改革调整情况以及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更新情况,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持续推进职权下沉和服务前移。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大力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和市的有关清理情况,结合乳源实际,制定出台《乳源瑶族自治县第二批清理规范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管理,及时公布《乳源瑶族自治县保留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服务时限。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继续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并出台职能调整目录,把不该有的权力坚决拦在清单之外。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工作安排跟进完成)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四)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落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推进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优化立项、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审批流程。加快投资项目网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通过投资项目统一编码,关联各环节审批事项,实现网上服务集成、并联审批和全过程监管。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按工作安排跟进完成)
(五)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和市修订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版(草案)》,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设立的市场准入事项的梳理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清单事项的调整建议。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安排跟进完成)
(六)进一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推广应用各项工作,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向社会推介项目。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
(七)进一步深化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加强对省定涉企“零收费”等已出台的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方式,落实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实行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并加强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和后续评估,确保各项收费规范运行。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不再核定中介服务收费,已核定的一律取消。提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机构市场准入已经放开的,该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对审改部门已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并明确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严格执行省设立和公布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对事业单位提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严格执行省公布的将其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清单。贯彻落实省年底前再取消、放开、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规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完善县镇两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编制收费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涉企收费项目清单之外再无行政机关或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涉企收费。涉企收费项目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结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面清查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行业协会涉及行政审批前置的评估、咨询、鉴定等中介服务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行政机关违规指定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以及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费等行为。发改局、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十一)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构建鉴定质量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推进鉴定所(站)场地化管理,做好鉴定所(站)报名资格审核权限下放承接工作,积极创新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方法。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十三)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改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银行开户许可等许可证,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市场准入“一站式”服务。工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广“互联网+商事登记”服务模式。全面推广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并实现与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进一步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及相关应用,推行符合国家标准、具有金融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拓展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身份认证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应用。工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促进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便利化。按照上级工商部门的统一部署,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本原则,明确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推广实施企业简易注销。工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教育和医疗等民生领域简政放权改革
    (十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变“系统人”。推进学校“去行政化”改革,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逐步形成符合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校长专业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社会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或引入)第三方评价教育服务平台。创新教育督导机制,强化政府督导职能,政府派出督导组对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督导。教育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继续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医改工作,并强化政府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医保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以市场为导向,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卫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和加强政府监管
(十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公开,扎实推进部门和级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落实我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我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推动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改革。建立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机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进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积极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探索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全面建成全省“一张网”建设,强化企业信息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的系统运用功能,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全面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做好2016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工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优化政府服务
(二十)积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以基层为重点,继续推动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按照实体大厅、网上大厅、自助终端相结合的思路,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以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为载体,继续推动各部门孤立的业务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一网受理、分类审批”。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在线应用,并在部分办事领域探索推行主题式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建立完善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健全部门政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实现历史办事数据重复利用和部门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达到减证便民效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编办、县经促局、信息中心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的互联互通功能,依托“全国一张网”,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数据交换机制,提高其应用覆盖面和使用率,真正发挥其促进扶持政策实施、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作用。开展小微企业跟踪分析,从地域、行业、规模、经营情况等方面多维度分析企业发展和经营情况。通过加强指导小微“双创”工作,总结推广全系统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加强指导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进一步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县经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进一步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继续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加强人口监测预警。全面部署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以保障母婴安全为核心,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扩充产科、儿科病床,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实施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加强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优生意识。卫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