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奥达胶合板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申请材料收悉。经我局验收小组到现场检查和查阅相关材料,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仁化县奥达胶合板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占总投资7%),选址位于仁化县大岭工业园31号地仁化县奥达胶合板有限公司现厂址,引进两条新的生产线代替旧的生产线,在原有规模(年产2万 M3胶合板)的基础上,将现有生产规模扩大为年产5万 M3胶合板。项目工艺流程:先对原材料竹篾和木板进行旋切、分类干燥,再进行浸胶粘合、排板组干坯和热压成型。热压成型后的板材需要冷却放置,再进行裁边、补边、风干等修饰工序,最后是分级检验合格后包装产品。主要设备有:锅炉2台、旋切机5台、干燥机1台、热压机9台、热压机1台、宽带式砂光机3台。项目技改扩建后,项目占地76000M2,劳动定员350人,每天工作24小时,三班制,全年生产300天。
二、根据仁化县环境监测站(仁)环境监测(验)字(2014)第017号监测报告,你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765-2010)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Ⅱ类标准。同意环保“三同时”验收。
三、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要求。
四、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后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仁化县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