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华粤煤矸石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申请材料收悉。经我局验收小组到现场检查和查阅相关材料,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对仁化县华粤煤矸石电力有限公司原有1#、2#锅炉电除尘器进行技术改造,除尘设施前段仍采用原有的四电场电除尘器,后段增设电导率槽收尘装置。电导率槽收尘装置具有强化静电捕集、拦截过滤粉尘功能。项目在企业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不新增占地,主要进行电导率槽收尘装置平台搭建、设备安装及调试等。1#、2#锅炉电除尘器技改工程完成后,锅炉烟气通过四电场电除尘器+电导率槽收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原有150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总投资420万元。
二、根据仁化县环境监测站(仁)环境监测(验)字(2014)第016号监测报告,你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排放标准;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Ⅱ类标准。同意环保“三同时”验收。
三、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要求。
四、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后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仁化县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