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仁化县众兴新型环保建材厂选址位于仁化县丹霞街道办康溪村四组。改建项目在原厂址处建设,增加用地20000 m2,与原项目用地18000 m2合用,项目改建后总占地面积为38000 m2,淘汰原有项目生产设备及建筑物,改建项目利用电煤灰、砂页岩、建筑废料等做原料,生产规模与原有项目一样年产9000万块页岩环保新型墙体砖。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座生产车间,占地4080 m2,建筑面积4080 m2,用作生产坯砖;新建3条隧道窑,共占地8840 m2,建筑面积8840 m2,用作焙烧砖坯成型;新建1座破碎车间,共占地2160 m2,建筑面积2160 m2;新建办公住宿楼675 m2。改建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轮式装载机1台、挖掘机1台、液压冲击锤1台、推土机1台、可调高细破碎机1台、制砖机1台、搅拌机1台、风机2台、水泵1台、变压器2台。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6.1%,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治理。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3月24日经仁化县环保局以《关于仁化县众兴新型建材厂页岩环保新型墙体砖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仁环审〔2015〕15号)予以批复。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了相关环保设施。
三、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仁化县恒正新型环保建材厂年产7500万块环保砖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SZGD20160516-3)及相关监测报告的验收监测结论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仁化县众兴新型建材厂生产正常,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日产29万块,年工作300天,生产负荷在75%以上,符合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应在设备正常生产工况达设计规模75%以上时进行的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喷淋废水经综合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隧道窑废气中的烟尘、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硫排放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四)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为2类的排放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掺入原料中制砖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
(六)排放总量
隧道窑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1.8t/a,氮氧化物年排放量12.0t/a,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总量控制指标:SO2:26.707t/a、NOX:14.167t/a。
四、要求
(一)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掺入原料中制砖使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二)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后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厂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6年7月13日至7月20日在韶关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仁化县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股
联系地址: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2300
联系人:王思粉
联系电话:0751-63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