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8 09:06:32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
访问量:
-
关于开展2019年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核技术应用单位: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的评估报告”,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核技术应用单位辐射安全年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核技术应用单位,按照《办法》要求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2019年度评估资料提交至国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申报系统,同时将资料报我局污控股(9楼第1间办公室)。具体提交资料包括:
(一)《韶关市涉源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表》;
(二)剂量卡佩戴周期为本评估周期内的最新个人剂量报告及对应的工作人员辐射培训合格证;
(三)监测日期为本评估周期内的场所环境辐射监测报告。
二、各核技术应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辐射安全年度评估工作,严格落实上述要求,对于未能按时完成辐射年度安全评估的单位,将依据《办法》第五十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的,由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理。
三、提交的评估资料中个人剂量报告及场所环境辐射监测报告须由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具,并加盖CMA印章,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韶关市涉源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表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
2020年1月6日
(联系人:陈伟祥,电话:13509853600,QQ:75019328)

附件
韶关市涉源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表
县(市、区) 填报日期
涉源单位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详细地址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粤环辐证〔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允许使用 枚 类放射源; 允许使用 台 类射线装置; 允许使用 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 (注:压延厂所使用的测厚仪不属于射线装置) |
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否□通过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年 月 日 |
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 |
密封放射源 | 目前实际拥有密封放射源的核素名称、数量、活度、种类、放射源编码及用途: |
射线装置 | 目前实际拥有射线装置的名称、数量、种类及用途: |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 目前实际拥有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名称和等级、所使用的核素名称、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年等效最大操作量及用途: |
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及制度 |
辐射安全管理机构 | 机构名称 | |
负责人 | | 职务 | | 联系方式 | |
辐射安全责任书 | 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 同位素及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 辐射安全保卫制度 | 辐射安全防护制度 | 放射源回收处置协议 |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辐射安全培训 | 现有辐射工作人员数量: 人,取得辐射安全培训证书人数: 人。 |
个人剂量监测 | 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 个个人剂量计,每季度均有送检。 最近一次个人剂量检测报告的日期是 年 月 日。 |
现场安全措施 |
警示标志 □ 管理制度上墙 □ 视频监控设备 □ 安全联锁装置 □ 地线报警 □ 专人负责保管 □ 在线辐射剂量监测仪器 □ 放射源暂存库 □ 屏 蔽 □ 排 风 □ 放射性废物:有□ 无□ 其它安全措施: |
2019年辐射工作总结 |
1、2019年有无发生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2、2019年有无新增/退役(送贮)放射源或者射线装置,如有,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 3、辐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的运行和维护情况: 5、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 |
(说明:本表1式2份,一份交环保部门,一份企业自存并上传到核技术利用单位申报平台。
如表格空间不够可增添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