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仁化县 > 党政机关 >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部门预决算

2016年仁化县环保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本级)

时间:2017-12-04 00:00:00 来源:仁化环境保护局管理员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决算说明

三、支出决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资产情况表

2016年仁化县环保局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 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本级单位仁化县环境保护局。仁化县环保局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级行政单位,内设4,下属事业单位2个。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牵头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四)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环境保护资金。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区域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大气、水体、土壤、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八)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省和市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仁化县环保局核定行政编制16人,其中,在职14人,离退休人员5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名,实有2人。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9人,退休人员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抓收支管理,力促预算平稳运行。牢固树立管财理财、保障运转的主业意识实现平稳运行。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发布重大环境信息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037.7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19.73%,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补助增加,项目工作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7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19.7%,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工资及补贴增加,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增加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037.7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19.73%;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和项目工作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37.7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长19.73%;与年初预算数相比,66.67%,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和项目工作费增加。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414.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9.9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46万元.

(二)项目支出6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0.05%,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资本性支出623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共计支出13.4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4.4万元,增加13.63%;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5万元,减少14.33%。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的精神,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4.4万元,增加13.63%;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5万元,减少14.3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保有量,从而进一步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3 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4万元,平均每辆3.4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合计60批次,接待人次510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33.33%。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63万元,比2015年增加16.93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补助增加,机关日常运行的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机关大楼维护等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行政执法车2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没有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本部门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监管项目进度,按资金支出进度承诺完成各项目的资金支付。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4.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按公开表样公开)

 1.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