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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人民政府征地预通告(大唐光伏升压站)

时间:2021-07-20 10:56:40 来源:国土资源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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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县城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拟决定对董塘镇江头村辖区内的土地实施征收,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的用途:县城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二、征地位置和面积:董塘镇江头村辖区(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的红线范围),面积7.8亩。

三、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按仁化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仁化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仁府规〔2017〕2 号)执行。

四、办理土地征收相关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征地预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董塘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登记。

五、自本预通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县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范围

大唐仁化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征地(7.8亩)-Mode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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