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2020年(第二批)公租房承租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公告(3户)
根据《仁化县公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本县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线的60%,人均套内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公租住房。经调查核实,现将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住户的安置结果名单予以公告。如对以下生活困难的家庭人口、经济收入、住房情况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6日前信函或致电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举报电话6283921。
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