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2019年公租房承租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公告(1户)
根据《仁化县公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本县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人均套内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公租住房。经调查核实,现将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住户的安置结果名单予以公告。如对以下生活特困难的家庭人口、经济收入、住房情况有异议,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信函或致电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建股。举报电话6358537。
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2月21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身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 人口 | 所属居委会 | 家庭收 入性质 | 身体状况 | 现居住地址 | 备注 |
1 | 谭*凤 | 女 | 19766.02. | 440224******0529 | 2 | 新城居委会 | 低收入 | 良 | 仁化县董塘镇安岗村山背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