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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电影院片重点建设项目

时间:2015-01-12 00:00:00 来源:仁化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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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电影院片重点建设项目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为把我县打造成旅游城市,提高城市品位,同时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电影院片的房屋实施征收,进行综合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建设项目地块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一、征收人:仁化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仁化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具体负责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交易、出租、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
三、征收实施单位: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粮食企业总公司、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中行仁化支行、县农村信用社、县供销社
负责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回迁安置的具体工作,具体包括: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宣传和解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与被征收人协商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
四、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和商铺的产权人
五、征收范围:仁化县电影院片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图内所涉及的单位用房、私人住宅、商铺。
六、征收补偿方式:由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七、征收补偿标准: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1、征收普通砖混、框架、砖木结构房屋,根据建筑面积,按征收地块周边类似的普通新商品房(不含电梯楼房、花园式楼房、叠加房)的市场综合价格给予补偿;征收住房的附属物(如篮球场、庭院、花园、门楼、围墙、卫生间、杂物房等),按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征收成本价和非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即房改购房),被征收人须按有关规定缴交土地出让金及向原产权单位缴交单位产权部分的房款后,方按本标准补偿。
2、征收单位的办公用房和商铺、个人商铺及单位办公用房附属物(如篮球场、庭院、花园、门楼、围墙、卫生间、杂物房等),按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3、征收私人房屋围墙内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空地,按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值给予补偿或按此地块周边类似的普通新商品房(不含电梯楼房、花园式楼房、叠加房)的市场综合价格的50%给予补偿。
4、房屋装修,按估价机构评估的市场价值(不折旧)给予补偿。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商铺,以抽签方式在被征收商铺地块就近的回迁商铺中确定回迁商铺;住宅,以抽签的方式在电影院片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回迁区新建的安置楼中选择楼层、户型及房号。回迁商铺和回迁房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调换、结算差价:
1、征收商铺,按套内面积1:1的比例调换商铺原有的套内面积,调换面积不得少于被征收商铺面积。调换的套内面积超过被征收套内面积的:超出的套内面积在被征收商铺的10%以内的面积,按市场综合价格的50%计,补交价款给征收人;超出的套内面积在被征收商铺的10%以外的面积,按此地块周边范围商铺的市场综合价格计,补交价款给征收人。
2、征收住房,按套内面积1:1的比例调换电梯楼房套内面积。其中:调换的电梯楼房层高在7层以上(含第7层),按建筑面积每层每平方米计交30元层高差价给征收人;实际调换房屋套内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的,差额部分按征收地块周边范围类似的普通新商品房(不含电梯楼房、花园式楼房、叠加房)的市场综合价格补偿给被征收人;实际调换房屋套内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的,超面积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补交给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10%以内的(含10%),按本方案印发实施时本县同类型房屋最新的建筑工程成本预算市场平均参考价计算,补交给征收人;超出10%以外的,按本方案印发实施时本县同类型房屋最新的交易平均价格计算,补交给征收人。
征收成本价和非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即房改购房),办理回迁房房地产权证时,被征收人须按有关规定缴交土地出让金及向原产权单位缴交单位产权部分的房款后,方可按商品房性质办理房地产权证;被征收人不按有关规定缴交土地出让金及不向原产权单位缴交单位产权部分的房款的,回迁房按被征收房屋房产证的性质办理房地产权证。
3、征收单位的办公用房,可就近选择并按套内面积1:1的比例调换回迁房。
4、私人房屋围墙内的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空地按1:0.5的比例计算调换房屋套内面积
5、征收房屋的建筑附属物,如门楼、围墙、主房外的卫生间和杂物房等不作产权调换,只按市场评估价作货币补偿。
6、房屋装修,按估价机构评估的市场价值(不折旧)给予货币补偿。
八、回迁房、商铺交付期限及回迁房、商铺建设标准
(一)交房期限:从该建设项目地块最后一户被征收人移交被征收房屋给征收人之日起两年半内交付回迁房及商铺。
(二)商铺建设标准:商铺高度不得低于5.5米(如有夹层,即包括夹层),商铺深度(纵深)不得超过12米;安装卷闸门,外墙按规划设计要求装修,内墙及天面水泥抹灰,楼地面为原设计结构面层,室内预留卫生间沉池及排污管道;水电安装到户(一户一表),回迁前负责安装到户,并由征收人负责报装及承担开户费用。
(三)回迁房建设标准:外墙按规划设计要求装修,铝合金玻璃窗,预留门洞和卫生间沉池,内墙及天棚面普通批荡,楼地面为原设计结构面层;水、电、天然气管道安装到户(一户一表),并由征收人负责报装以及承担开户费用。
(四)单位的办公回迁房的建设标准,可另行协商确定。
九、征收安置
(一)由被征收人自找房屋过渡,待安置房建成后再回迁。
(二)被征收人搬迁时(含商铺),由征收人一次性补偿被征收人来回搬迁费3000元/户(含有线电视、电话、网线等迁移);单位的办公用房的搬迁费,另行协商确定。
(三)房屋租金补助标准:
1、住宅选择产权调换的,每户每月按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7/平方米计算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月补足700被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住宅建筑面积计算。由征收人先预付被征收人18个月的房屋租金。18个月后的房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
商铺、单位办公用房的租金补助,分别按被征收地块周边范围同类型商铺、办公用房租金的市场价格计,由征收人按季付给被征收人。
2房屋租金补助期限为:住宅和单位办公用房,从被征收人移交被征收房屋当月起至回迁房移交给被征收人当月另加5个月装修期止个人住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回迁房超过18个月(一年半)仍未能交付时,从第19个月起,房屋租金补助标准调增至每户每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计算,乙方原住房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月补足800元;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回迁房超过30个月(两年半)仍未能交付时,从第31个月起,房屋租金补助标准调增至每户每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元计算,乙方原住房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月补足900元
商铺租金补助期限为被征收人移交被征收商铺之月起至回迁商铺移交给被征收人之月止另加2个月(装修期)租金;如征收人方面的原因造成商铺超过两年半仍未能交付时,从第31个月起商铺租金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上调10%。
3对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7元计,给予5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4、对商铺、单位办公用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分别按被征收地块周边范围同类型商铺、办公用房租金的市场价给予一次性2个月的安置补偿。
(六)回迁安置房及商铺的《房地产权证》由征收人统一办理,税、费由征收人负责;被征收人回迁安置时,因分户而超过原房屋套数的水、电、天然气管道由征收人负责报装,由被征收人承担入户费用
(七)被征收人搬迁后,在移交被征收房屋(商铺)给征收人时,须保证房屋设施的完整性,不得自行拆除房屋(商铺)的门窗、防盗网、卷闸门等一切设施。
(八)被征收人回迁后,住户按物价部门审核的价格自觉缴纳物业管理费,平等享受小区的物业服务,服从小区物业管理,不得损坏或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观,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十、其它规定
(一)房屋征收补偿时,被征收人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二)征收出租、有产权纠纷、产权不明或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在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或相关部门协商解除租赁关系、抵押关系、解决权属纠纷后给予补偿;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由征收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县住建局审核同意,并对被征收房屋作勘察记录和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征收。
(三)拆除违章建筑一律不作补偿。
(四)被征收人领取房屋补偿后,必须配合房屋征收人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五)征收过渡期间,供水、供电、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由被征收人自行到有关部门销户或报停。
(六)被征收人应补交给征收人的超面积房款,在征收人办理好回迁房的《房地产权证》时,一次性结付给征收人。
(七)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自本征收与补偿方案实施之日起90天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内容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用房地点、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及支付方法,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八)房屋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人报请县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辱骂、殴打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或拒绝、阻碍征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方案只适用于仁化县电影院片重点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
 (十一)本方案由仁化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