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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林业局房屋、仓库和丹霞街道办事处职工宿舍地块“三旧”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时间:2015-01-13 00:00:00 来源:仁化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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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林业局房屋、仓库和丹霞街道办事处职工宿舍地块
“三旧”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仁化县林业局房屋、仓库和丹霞街道办事处职工宿舍地块“三旧”改造项目已经县政府批准。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建设项目征收与补偿方案。
一、征收人:仁化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二、被征收人:县林业局和仁化县丹霞街道办事处。
三、征收范围:林业局房屋、仓库和丹霞街道办事处职工宿舍,具体以该地块 “三旧”改造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图为准。
四、征收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五、征收补偿、面积差结算方法:
(一)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以下标准补偿:
1、征收仓库、砖木结构房屋及征收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空地,按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2、征收地上附属物,如门楼、围墙、水塔、棚子、水井、杂物房等,按照估价机构评估的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3、被征收房屋的装修补偿,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不折旧)给予补偿;属现住户自费装修的,由所在单位和现住户协商补偿给现住户。
(二)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调换、结算差价:
1、根据房屋建筑面积:在该改造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回迁区域新建的电梯楼中按建筑面积11的比例调换电梯房;征收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空地,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补偿给使用权人(单位)。
2、根据征收补偿协议选定的户型、面积,实际调换房屋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超面积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补交给征收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以内的(含10%),按本方案印发实施时该地块周边同类型房屋的建筑工程成本预算市场平均参考价计算,缴交房款给征收人;超出10%以外的,按本方案印发实施时该地块周边同类型房屋的交易市场价计算,缴交房款给征收人
3现居住在被征收房屋的单位在册职工,选择回迁安置房的,按以下标准缴交回迁房款给被征收人(单位):(1)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含                  90平方米)的,按本方案印发实施时该地块周边同类型房屋的建筑工程成本预算市场平均参考价计算,缴交房款给被征收人(单位),超出 90平方米以外的,超出的面积按本方案印发实施时该地块周边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交易价计算,缴交房款给被征收人(单位)2)电梯房层高价款:从住宅第二层(含第二层)起,按建筑面积每层每平方米补30元计,按层高递增,即从住宅第二层起,层高每增加1层,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相应增加30元。
4、征收房屋的地上附属物,属自建的,如门楼、围墙、水塔、棚子、水井、猪舍、杂物房等不作产权调换,只按市场评估价作货币补偿。
5、被征收房屋的装修补偿,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不折旧)给予补偿;属现住户自费装修的,由所在单位和现住户协商补偿给现住户。
六、回迁房交付期限及回迁房建设标准
(一)交房期限:从该建设项目地块最后1户住户移交被征收房屋给征收人之日起二年半内交付。
(二)回迁房建设标准:外墙贴瓷砖,铝合金玻璃窗,预留门洞和卫生间沉池,内墙及天棚面普通批荡,楼地面为原设计结构面层;水电安装到户(一户一表),报装或开户费用由征收人负责;如原住宅安装有燃气管道的,回迁前负责报装到户,基本报装费由征收人负责。
七、征收安置
(一)征收安置的对象为被征收人属县林业局或丹霞街道办事处的在册正式职工现住户。由被征收人自找房屋过渡,待正式安置房建成后再迁入。
(二)被征收人搬迁时,由征收人一次性补偿被征收人来回搬迁费2000/户(含有线电视、电话、网线等搬迁),同时由征收人先预付被征收人12个月的房屋租金(超过十二个月的房屋租金按季支付)。
(三)房屋租金补助标准:每户每月补助租金600元;从第19个月起每户每月补助租金700元。
(四)房屋租金补助期限为:被征收人移交被征收房屋当月起至回迁房移交给被征收人当月另加5个月装修期止如征收人方面的原因造成回迁房超过30个月仍未能交付时,从第31个月起房屋租金补助标准调增至每户每月800元。
(五)单位的搬迁费及租金另行协商。
(六)回迁安置房的《房地产权证》由征收人统一办理,税、费由征收人负责;被征收人回迁安置时,因分户而超过原房屋套数的水电建设增容费和其它费用由回迁户负责。
(七)被征收人回迁后,住户按物价部门审核的价格自觉缴纳物业管理费,平等享受小区的物业服务,服从小区物业管理,不能私自更改房屋结构和外立面。
(八)被征收人搬迁后,应及时将房屋交给征收人,并保证房屋设施的完整性,不得自行拆除房屋的门窗、木条、瓦角、防盗网等设施。
八、其它规定
(一)房屋征收补偿时,被征收人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二)征收出租、有产权纠纷、产权不明或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在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或相关部门协商解除租赁关系、抵押关系、解决权属纠纷后给予补偿;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由征收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县住建局审核同意,并对被征收房屋作勘察记录和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征收。
(三)拆除违章建筑一律不作补偿。
(四)被征收人领取房屋补偿后,必须配合房屋征收人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五)征收过渡期间,供水、供电、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由被征收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报停。
(六)被征收人应补交给征收人的超面积结算款,由征收人办理好回迁房的《房地产权证》时,被征收人一次性结付给征收人。
(七)征收补偿签约期限:自本征收与补偿方案实施之日起90天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内容包括: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用房地点、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及支付方法,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八)房屋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人报请县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辱骂、殴打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或拒绝、阻碍征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方案只适用于仁化县林业局仓库片和原丹霞街道办事处职工宿舍片“三旧”改造建设项目
 (十一)本方案由仁化县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