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监管人员对全县猪肉销售贮藏和猪肉制品生产加工、餐饮环节加强日常检查。
一、猪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检查肉类加工小作坊6家,现场重点检查购进猪肉原料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要求负责人确保猪肉来源可追溯。现场未发现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原料。
二、猪肉及猪肉制品销售、贮藏环节
一是加强对超市、猪肉经营店和冻肉销售者的日常检查,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加强市场内猪肉经营者的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现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情况。二是开展了一次全县动物产品冷藏库专项检查。共检查动物产品冷藏库6家,其中两家销售和贮藏冰冻猪肉产品。检查了解到,冰冻猪肉产品均来源于韶关市区,无跨省购进冰冻猪产品情况。
三、开展农贸市场及市场周边检查
检查以辖区内农贸市场、肉品经营店为重点单位,严格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好索取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票据。把好来源关,禁止调运疫区及相临省份生猪和生猪产品,严防染疫猪肉等生猪产品流入我县。同时,加强对猪肉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自主防范意识,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共派发防控宣传资料60多份。
四、加强餐饮环节的检查
执法人员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落实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确保餐厨废弃物处理渠道合法、去向可追。禁止与养殖户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同时,要求餐饮单位采购肉类及肉类制品要索取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做好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确保来源可追溯。,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07家次,发放《致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的公开信》253份。
下一步,将积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和宣传工作。